off-label-use-对策.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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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严格管理临床用药
医疗监管部门应出台一些相应的对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办法或文件,当医生根据实际的病情需要超说明书使用某种药品时,可根据此类规定在医院的药品管理部门备案,并进行相关记录,以做到规范管理,避免药物滥用。
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应有作用
由专业委员会制定权威的处方集和专家共识(包括标准治疗指南)是保证药物治疗方法在特定医疗机构中既是合法存在,同时兼具合理性与适用性的有效途径。
将具有循证医学依据的诊疗经验,转变为行业内的经验或专家共识,以便更多患者受益,国外有很多专业协会或学会在这方面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各级学会(医学、药学等)也在不同领域通过专业委员会形成专家共识,转变成医生都遵从的治疗原则。
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不可缺位
医院应当对药品的来源渠道进行严格把关
签署知情同意书制度
风险较大的药物应用应向上级汇报与备案
临床药师进行全程化药学服务
临床药师
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直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其他用药不适直情况等。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直时,应当告之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
有专家建议,临床科室应及时将新的用药信息通知药剂科,药剂科也应对此进行调研核准,并将其临床用药新动态告之药师,作为药师调剂此类超说明书用药处方的依据。
总结
甄别法律依据
“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含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尊重伦理准则
《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人体
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
选择合法路径
实验性临床医疗
药物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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