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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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是指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改变。它是是降低经营风险、创造效益的重要途径,必须强化项目管理,防范工程风险,提高经济效益。
一、变更的分类
(一)变更设计,因修正设计图纸中的错误、漏项和改变结构、增减单项工程致使施工单位增减费用以及为优化设计、方便施工发生的变更。主要有:
⑴现场实际施工环境与设计图纸不符,主要表现为地质情况的差离、分项工程数量差等;
⑵业主出于质量、造价、使用等原因,要求增减的工程项目,以及为满足环保等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⑶应地方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要求需增设的工程。
(二)施工图量差。指项目投标时采用技术设计或初步设计资料,施工图出来后,施工图与原投标时数量变化引起的工程造价的变化。
二、工程变更原则
变更工作必须坚持依法办事、有理有据的原则;要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所有的变更资料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合同约定。
工程变更应以业主批准或许可为基础,有利企业利益和方便施工为原则。在选择变更方案的同时,要以完善使用功能为原则,以满足业主综合需要为依据,注意多种方案的经济比较,力争投入与产出最佳结合。如尽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支付单价高的工程量,减少支付单价明显偏低的工程量;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支付项的工程量,争取重新确定新增工程量单价的机会。
当变更对公司不利时,应尽量考虑采用替代方案,力争将损失减小到最小程。
三、工程变更内容
(一)开工前的变更
在施工图尚未出图之前,要根据合同条款,有针对性地协助建设、设计单位做好施工调查、完善方案和数量核查、计量原则等工作,减少项目潜在风险,对确实无法改变的不利情况,要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保险;尽量将低利润项目更改为高利润项目。
(二)施工过程中的变更
工程科、合约科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仔细校核工程量,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方案。校核图纸工程量的重点除了设计图纸中计算错误的工程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设计图纸中漏项而实际施工必须发生或定额要求或技术规范要求独立支付的部分工程数量。
(2)、设计图纸中要求施工而工程数量表或工程量清单漏列的数量。
(3)、根据定额或技术规范要求,需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确定的工程量。
(4)、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进行优化设计而增列的一部分工程量。
(5)、现场实测与图纸不符的工程量。原地面标高、土石成份等。
(6)、施工现场地质或水文条件使施工作业受到限制或设计文件标定的自然或人为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使投标或设计文件确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发生改变,从而使工程数量或支付细目单价发生改变。
2、设计变更的重点
路基土石方工程:
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变坡点及桩号加以区别)、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
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
③、原地面的回填和沉降数量;
④、土、石比的现场确定;
⑤、土石方调配方案,特别是运距变化;
⑥、取、弃土点的变化和相应的防护,施工便道、征地拆迁费用等;
⑦、因环境保护、当地政府要求而增加的部分防护、排水工程;
⑧、路基填筑的材料及取、弃土石成份的区别;
⑨、业主精细化施工的相关要求(如要求96区采用级配碎石回填等)。
桥涵工程:
①、原地面地形地貌,特别是标高、断面、地表植被、构筑物、水塘、淤泥等与设计文件的数量差;
②、地基的处理和加固方案改变,基底换填数量和用量;
③、桥梁基础开挖土石成份的变化,有水开挖与无水开挖的改变,临时挡护工程方案等(基础开挖数量的界定,地系梁、承台开挖类型的界定);
④、桩基钻孔地质岩层与设计地质资料的区别(含桩基长度的变更、桩基溶洞等不良地质的处理);
⑤、桩基成孔方式的改变(人工挖孔与旋挖孔的变更,水上桩与水下桩的变更);
⑥、桩径与墩台身尺寸的统一等;
路面工程:
①、路床与桥面的标高与平整度验收情况;
②、底基层、基层的强度和标准的改变;
③、混合料生产能力的提高;
④、摊铺方式或混合料掺量的改变。
⑤、路面结构形式的改变(连续配筋、结构层厚度等)
隧道:
①、围岩类别的变更;
②、支护型式的变更;
③、施工方案的变更(堵水加固、软弱围岩预加固、塌方处理等);
④、增加工程项目,如斜井、横洞等。
计日工:
①、线外不可计量的相关零星工程;
②、防护工程方案的改变;
③、工程施工所在地地方与村民要求增加的工程,地方摊派;
④、临时工程及半永久性工程及配套设施、过渡方案等;
⑤、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抢险等
(三)工程竣工阶段的变更
决算编制工作应由技术负责人牵头,合约科根据数量编制决算资料。竣工决算资料由公司计量和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把关后方可报建设单位。
三、变更资料管理
变更设计应做好现场签认和变更文件办理工作,建立变更管理台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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