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材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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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制度
1.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升降机械产品所使用材料(包括外协件、外购件)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施工升降机械产品用材料准确无误,具有可追溯性。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升降机械产品用材料。
2.职责
施工升降机械用材料由供销部负责归口管理,生产部负责外协件、外购件的归口管理,技术部、质检部等有关部门配合。
3.材料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
3.1供方(材料供货厂家,下同)的评价和选择。
3.1.1施工升降机械用材料指钢板、钢管、锻件、外协件、安全附件等。
3.1.2首先对供方进行评价和选择。检查供方营业执照、资质、经营范围、产品检验或检测报告、生产标准,同时对供方的生产能力、业绩、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价,对已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应优先考虑纳入合格供方。
3.1.3材料科(生产科)将调查、了解的各供方情况填入“供方评价审核表”,部门负责人填写评价建议,分管厂长审核,并将评价资料统一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批后,由公司工程技术部下发“合格供方名单”。
3.1.4每年年底材料科(生产科)应对发生业务往来的合格供方进行一次评估,评估包括合同履约、质量、售后服务、使用效果等内容。评估情况填入“供方重新评估表”,一式两份,报公司工程技术部一份。对于有违反合同现象,供应不及时、售后服务差的,及时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两年内不准使用。
3.1.5对两年以上没有发生业务往来的合格供方,由公司供销部对其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抽样评估(抽样率为10%,且不少于一家),如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也应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除名。
3.1.6用户提供或指定和推荐材料供应厂家的材料(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可不在“合格供方名单”内,但其后的所有检验、试验、保管、发放等应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3.2材料采购
3.2.1工艺员根据产品图纸,编制产品的“材料预算单”及“产品材料消耗定额分析明细表”。图样规定的特殊检验项目(标准上非强制性项目)、特殊复验要求及部件有尺寸要求的应在“材料预算单”上注明,采购部门计配员根据以上资料及本月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编制“材料采购计划表”。表内须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或等级)及技术要求或技术标准。特殊情况还应包括图样、级别(精度)、过程控制要求、交货状态、包装防护要求、质量验收等方面的要求,另外给予注明。采购计划由材料质控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能实施。
3.2.2采购员按采购计划从合格供方处进行材料采购。采购材料可采用合同采购或直接采购。
3.2.3采购计划如需更改必须经材料质控负责人同意。
3.2.4对在册的“合格的供方名单”中的供方无法提供的材料,应按本制度3.1条的规定,重新进行评价和选择。
3.3材料验收
3.3.1采购员在供方货源处应根据“材料采购计划表”或图样、合同规定的验收方式进行验收。核对实物标识:在实物的明显部位作出的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它标志,标识内容:至少包括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材料牌号及规格、炉(批)号、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标志、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等标志。核对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清晰,与实物标志是否一致,并加盖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章。从非材料生产单位获得施工升降机械用材料时,应取得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
3.3.2由本厂供料的外协(购)件,采购员应在供方货源处首先检查本厂的材料标记(钢印)是否完好,并根据“材料采购计划表”或图样、合同规定的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对零部件核查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是否符合《施工升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检查实物质量是否符合图纸或标准的有关要求;对机加工件,核查供方提供的合格证或检验记录和实物是否符合图纸或标准的要求。
3.3.3由供方供料的外协(购)件,除按本3.3.2条的内容进行验收,还要按本制度3.3.1条的要求核查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3.3.4对不能满足以上要求的材料和外协(购)件,采购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将实物提运回厂。
3.3.5采购员在提运材料过程中,应采取防变形损坏措施。不锈钢、有色金属须防止磕、碰、划伤,并采取防渗碳措施。在交检前采购员对材料的完好性负责。
3.3.6材料到货后,采购员向保管员和材料检验员办理交检手续。保管员负责将实物置放在待区内。大宗材料为了避免厂内二次搬运,可在其它场地置放,但必须在指定的区域置放,并在醒目处挂“待检材料”标牌。
3.3.7根据采购员提供的“材料验收入库通知单”(一式三份)、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质保书、合格证)、材料采购计划表,保管员负责核查实物的名称、规格、数量、标识与质量证明文件及采购计划的符合性。
3.3.8材料检验员依据入库通知单、采购计划及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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