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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其他税金的会计核算.pptx

发布:2021-07-22约3千字共7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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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其他税金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的核算;;;(三)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目税率表;特殊规定;(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核算 ;二、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1.特殊规定 (1)对“三资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2)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3)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2.征收比率:3% 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三)教育费附加的核算; 第二节 房产税的核算 ;(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1.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也缴纳房产税。 2.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三)房产税的税目税率;;(五)纳税义务时间;(六)房产税的税收优惠 ;二、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房产税的核算 ;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核算 ;;;;(三)税目税率;(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六)纳税地点与纳税期限; (七)税收优惠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核算;第四节 耕地占用税的核算 ;(一)纳税人 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二)计税依据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三)耕地占用税的单位税额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占用税平均税额表 ;(四)减、免征耕地占用税;2)根据实际需要,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对前款规定的情形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3)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4)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 5)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耕地占用税的核算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的会计核算 ;;(二)车辆购置税的缴纳 ; 二、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车辆购置税的核算;第六节 车船税的会计核算;(二)纳税人 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应税车船的单位和个人。若有租赁关系,拥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时,由租赁双方商定纳税一方;租赁双方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纳税。 ; (三)车船税的税目税率 ;(四)税收优惠 ;;(五)纳税义务时间 纳税义务时间具体为: (1)应税车船的使用之日。 (2)新购置车船为购置使用之月份。新购置的车辆如暂不使用可不纳税。 (3)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全年停驶的,停驶后又重新使用的,从使用月份开始纳税。 (六)纳税地点 是纳税人的所在地。具体是:(1)对单位的纳税地点是经营所在地或机构所在地。(2)对个人的纳税地点是住所所在地; 二、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3.非机动船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载重吨位数×适用单位税额 4.机动车挂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拖车净吨位×(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70%) 5.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所挂拖车的净吨位×(载货汽车净吨位年税额×50%);6.客货两用汽车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乘人部分=辆数×(适用乘人汽车税额×50%) 载货部分=净吨位×适用税额 其中: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三、车船税的核算 计算和缴纳车船税时: 借:管理费用(或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第七节 印花税的核算; (三)纳税方法 印花税采取贴花纳税,其具体纳税办法有三种: 1.自行贴花 2.汇贴或汇缴 3.委托代征 (四)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五大类共十三个人所得税目。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比例税率有1‰、0.5‰、0.3‰和0.05‰四档。即第一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各种合同。第二类:产权转移书据;第三类:营业账簿;第四类:权利许可证照;第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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