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上海浦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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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农委﹝201﹞号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沪农委[2013]98号)精神,结合新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目标要求,现将《浦东新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2013年月日
附件:浦东新区 镇2013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自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浦东新区 镇2013年度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自查表
单位(盖章): 实得分合计: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扣分 扣分原因 实得分 1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 10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补贴给农民的占50%以下(不含)扣3分,30%以下(不含)扣5分,10%以下(不含)扣8分,5%以下(不含)扣10分 2 基本农田规范使用情况 20 1、违规使用基本农田面积占总基本农田面积1‰以上(含)扣3分,2‰以上(含)扣6分,3‰以上(含)扣10分。
2、流转土地面积中规范流转占比达到95%(含)以上,每降2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 3 主要农作物面积落实情况 20 ×10+×10 4 耕地质量提升情况 20 1、未完成绿肥种植计划扣3分,示范方面积没有达到区级计划扣2分;
2、未完成商品有机肥推广计划扣3分;
3、未完成测土配方肥实施方案扣2分;
4、发现1个秸秆焚烧火点扣1分,扣完5分完止;
5、不提交符合要求的年度监测报告扣5分。
5 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组织情况 10 1、未制订本镇基本农田保护办法扣5分;
2、未开展基本农田保护考核工作扣5分。
6 区级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 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中超范围使用量占总量5%以上(含)扣5分,10%以上(含)扣10分,15%以上(含)扣15分,20%以上(含)扣20分
备注 此表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区基本农田生态补偿工作专项检查小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C区533室),样表请从电子邮箱nw_jgc2010@126.com(密码下载。联系人:潘君安,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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