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厂奖惩制度(初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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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奖惩规定(试行)
6.1 原料(含原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收货
6.1.1 原料到货后,原料品管和保管未对产品品种、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进行核对,致使不合格原料入库的;
6.1.2 原料品管未按相关操作规程对原材料抽样检测;
6.1.3 对散装原料和规定的原料品种指定的人员不在现场或未在现场有效监督,导致不合格原料入库;
6.1.4 装卸工卸车过程中未对原料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原料未在及时报告,导致不合格原料入库;
6.1.5 装卸工未按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卸车完毕超过1小时的;
6.1.6 对入库原料,原料保管未及时挂牌标示超过1天以上的。
6.1.7 原料品管未及时对原料状态进行正确标示 ,检测报告出来超过1天以上的;
6.1.8 原料品管、保管未按规定对仓库原料进行巡查,导致在储存过程中出现起热发霉变质,未及时报告的;
6.1.9 原料保管未按“先产先出,先进先出”原则及品管部要求安排使用原料,
6.1.10 投料工和配料工在领料过程中,标示卡乱丢、散包未按要求归位
6.1.11 乳清粉,鱼粉在标识卡上标明不得用于反刍动物;
叉车
同一时间内只允许有一批同种原料正在使用;
在投料口上一批原料尚未清理干净时将下一批原料放到投料口(非同种原料)
6.2 大料投料
6.2.1 未按要求清理现场即开始投料作业,造成原料交叉污染和串仓的,
6.2.2 未按中控工指令投料,错投、漏投、多投原料的;
6.2.3 投料过程中出现原料异常情况未及时挑出并及时报告投入使用,程度较轻的;
6.2.4 投料完毕后未及时清理投料现场,超过半小时的;
6.2.6 原料取用未按原料保管要求的;
6.2.7 未按要求解袋、投料残留过多、空袋不整理;
6.2.8 看仓工未按规定进行巡仓,导致原料串仓的;
6.3 原料粉碎
6.1.2.1 未按工艺要求使用筛片、更换筛片的;
6.1.2.2 未按要求清理永磁筒;造成筛片打烂的;
6.1.2.3 看仓工未按要求检查粉碎粒度;
6.4 中控配料
6.4.1 配方抄写错误、配方输入和核对错误;
6.4.2中控工人为改动配方或者传递配方时人为失误;
6.4.3 中控工未按相关工艺参数和配料规程进行配料混合;
6.4.4 更换品种生产时,未按要求对生产线执行清洗程序的;
6.4.4人为操作失误使料仓、成品仓出现串仓、混仓、漫仓;
6.4.5小料投错(错投、漏投、多投、少投等);
6.4.6 配小料工配错/返工/退货的;
6.8.5因错发产品/材料,对销售/生产产生影响的;
6.8.6 退回成品,未经主管部门通知换包或回机生产的;
6.9 原材料、成品检验
6.9.1 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并如实出具检验报告,致使不合格原材料进厂或不合格产品出厂,造成经济损失的;
6.9.2 未按时按要求抽检原料以及成品
7.奖励细则
7.1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及时指出或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80元/次。
7.2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管理人员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每班组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50元/人。
8. 奖罚程序
8.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现场管理人员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批准,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8.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或生产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至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8.3有关部门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班组早会上体现(现金奖励,工资结算惩罚),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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