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2011-0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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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4证券简称:罗平锌电公告编号:2011-0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0年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深
圳上(2010)434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据《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2010年度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内部监督
以及内部审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来了认真评估,现作出如下自评:
一、概 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以及发
展要求,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多年的
积淀,具备了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与运行提供了一个良
好的内部坏境。公司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和经营层及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履行各自职责,正确行使权力。公司初步形成了一
套较为完整、科学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经营环
境变化不断补充和完善。内控制度涵盖了资金管理、生产、销售、采购、质量管
理、固定资产管理、投资、人力资源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
面,贯彻于公司所有的运营环节,并且按照公司发展规划和管理层的要求,查找
公司运营环节的风险点,及时制定控制措施和内控制度,做到持续改进。经实际
运行证明,本公司内部控制具备了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我国有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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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二、内控环境
1、公司内控目标
(1)在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建立全面
的内控安排,重点控制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点,以帮助管理层实现其经营方针
和目标,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2)保护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指导依据。
(4)建立合理的信息传达及报告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
性和完整性。
2、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机构
的规范运作。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
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
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
工作。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控股子公司负责日常生产经营工作。
3、公司监督机构的设置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
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
宜等。
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部。内部审计部负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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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实施,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进行
内部审计,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内部审计部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
事会报告。
公司审计部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治理结构,促进和保证
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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