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服务中心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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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国税办税服务厅
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提升办税服务厅工作质量,促进办税服务工作效率的提高,切实抓好办税服务厅各项制度的落实,充分调动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实现服务态度、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的整体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办法。本办法实行百分制,按月评分,按季奖罚兑现。考核计分如下:
工作量化(35分)
针对各岗位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的多少实行工作量化考核,即凡是可用量来计算的全部工作量除以开票人数作为基数,每人工作量与基数之比折分,具体分为:
1、受理纳税申报份数;税务稽查报告份数;税务行政处罚书份数;(3分)
2、开具代开发票有效(不含废票)份数;(13分)
3、开具税票、缴款书、税收罚款份数;(13分)
4、办理登记户数;(2分)
5、缴销发票的本数;(2分)
6、开具外管证份数;(2分)
二、服务质量(10分)
(一)工作纪律(2分)
严格遵守《XX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凡不按《XX国税局请销假制度》规定休假、请假的一律视同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脱岗、串岗的,每例扣0.1分,迟到、早退的,每分钟扣0.1分,旷工的,每半天扣1分,扣分不限。应按照上级的规定来管理计算机,上班时间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听音乐、看影像资料,违反规定的每次扣0.1分。
值班主任不遵守《办税服务厅值班主任制度》履行职责进行考核的,每日扣0.1分。
(二)限时服务(2分)
严格按照《办税服务厅服务承诺》的服务时限办事,超时服务,发现一例,扣0.2分,扣完为止。
(三)规范服务(2分)
严格按照《XX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的规定,倡导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给纳税人办理业务不得拒绝或互相推诿,否则每次扣0.2分,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否则每次扣0.2分,工作中经认定受到委屈的,加记1分。纳税人投诉的,经调查属实的加扣1分。
(四)仪容仪表(2分)
1、按规定着装上岗,标志齐全,税容整洁,举止端庄(1分)
工作期间,在厅内未着装或着装不整、标志不齐、闲谈、用餐或吃零食、吸烟、大声喧哗的,发现一例,扣0.1分,扣分不限。
2、态度热情,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1分)
工作期间,使用服务忌语、服务冷淡、工作散漫,发现一例,扣0.1分,扣完为止。
(五)文明卫生(2分)
严格遵守《XX办税服务厅卫生管理制度》,工作期间办公桌脏乱、服务设施和办公物品摆放不整齐的,发现一例,扣0.1分;值日人员未按规定打扫卫生的,发现一例,扣0.1分;不参加大扫除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值班主任末记录值班日情况的,每次扣0.5分。
三、征管质量(35分)
(一)税务登记(8分)
1办理税务登记未按规定采集、录入纳税人基本情况、管理信息、代扣代缴等信息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1分
2、未按规定对注销登记户,停歇业户进行发票、收据清缴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1分
3、未按规定收缴注销登记户税务登记证,收存停歇业户税务登记,每户次扣责任人0.1分。
5、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每户次扣责任人0.1分,发现虚假注销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5分
6、在已录入的纳税人基本情况中,错误或遗漏1条扣责任人员每例次扣责任人0.01分。每户最高不超过0.05分。
7、在每日下班前必须进行数据清理,对操作当日产生税务登记错误进行修改,未按规定进行修改项每例扣0.1分。随机考核。
(二)纳税申报 (6分)
办税人员对纳税申报及其它报送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不进行辅导、审核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5分。资料不匀对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5分
(三)税款征收(8分)
1、因办税员责任造成税款多征、少征,追究上述人员责任,对多征的税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进行处罚;对少征税款的,由责任人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未造成税款损失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2分,并由责任人赔缴滞纳金。造成税款无法追回的,每户次扣责任人1分,并赔偿流失税款;情节严重的,移交纪监部门处理。
2、凡违反规定擅自改变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除责令限期改正外,直接经办人每例次扣0.2分。
3、未按规定征收滞纳金的,每例次扣责任人0.2分,并加处赔偿应收未收的滞纳金。
4、对于税款私存、白条收税的,每例次扣责任人1分,并移交纪监部门处理。
5、未做征前减免的,发现一例,扣0.2分。
6、在每日下班前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数据清理,对操作当日产生数据错误进行修改,未按规定进行修改每项扣0.1分。随机考核。
(四)征管资料收集、保管、传递(6分)
1.办税员未按规定收集整理资料,每户次扣款0.1分,未按规定的时间传递资料,每户次扣款0.1分,传递过程手续不完善而造成责任不明的,每户次扣款0.5分。
2、征管资料在未传递前发生遗失,损毁的,每户次扣责任人0.5分。
(五)发票管理(7分)
1、违反规定发放发票的,每例次扣责任人0.5分。
2、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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