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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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区分七种情形
2017-08-20
根据建造合同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
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
计的,应当分别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
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
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
,不确认合同收入。请问,会计确认收入的时间是否为增
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建筑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的时间并不是作
为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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