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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生成的开题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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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生成的开题报告

一、研究背景

中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法制文化的国家。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和开放,中国法律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也成为了学术界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生成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中国法律文化主体从何而来?它是如何在不断演变中生成和发展的?这些问题至今仍待学者深入探讨。本文旨在通过对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生成的研究,揭示中国法律文化的根源及其传承和创新的规律。

二、研究内容

1.定义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本文将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定义为其作为法律文化传承和创新的主要责任方所具有的主体性质。这种主体性质可以是国家、政府、法律专家、律师、法学生等。

2.探究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来源:本文将运用历史文化的方法,回溯中国法律文化的来源和演变过程。特别是从中华传统文化、现代法学等角度,论述中国法律文化主体在不同历史和文化背景下的形成。

3.分析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演变:本文将通过对中国法律文化主体在历史演变中的变化和特点进行分析,探讨其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并进一步剖析中国法律文化主体在不同历史时期与社会、文化、政治等方面的相互关系。

4.阐述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传承和创新:本文将探讨中国法律文化主体对法律文化传承和创新所作出的贡献。分析中国现代法律体系中各种主体对法律传统的继承和发展,以及他们在法律变革和改革中的作用。

三、研究意义

通过对中国法律文化主体的主体性生成进行研究,我们能够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中国法律文化的特点和内涵,了解中国法律文化的历史渊源和演变规律,探讨中国法律文化主体在推进法治建设、保护公民权利等方面的作用和责任,并为加强中国法律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提供借鉴。同时,对于促进中国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升中国法律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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