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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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任务指标分解表
序号 改革任务 工作内容 工作指标 完成时限 牵头
部门 配合部门 一 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 1.加强组织保障 1.调整充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2016年9月 市 委
市政府 各相关部门 2.建立“三医联动”领导体制。 2017年6月 2. 逐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建立高效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公立医院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健全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和问责制。 2016年—2017年 市卫计委 市编办
市人社局 3.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院院长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医院任免、工作人员绩效分配等挂钩。公立医院负责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 2016年—2017年 市卫计委 各相关部门 4.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 加强医院财务会计管理。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全面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改善患者就医环境和就医体验。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健全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6年-2017年 市卫计委 各公立医院 5.完善多方监管机制 强化全行业监管;加强自律监督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发挥人大、监察、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层面的监督。 持续推进 市卫计委 各相关部门 二 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区域内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 具体内容: 2016年 2017年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40% 30% 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30元 20元 建立药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采购机制。 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 2.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确定财政补偿和医疗服务价格补偿比例。 综合医院通过调整服务价格补偿90%,政府补偿5%,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5%。专科医院调整服务价格补偿85%,政府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5%。 9月30日前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对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开展测算,完成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制定。 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卫计委 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等服务项目价格,取消药品加成与调整服务项目价格同步进行。 12月1日 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规定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二 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4.建立重点指标监测制度 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重点指标监测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2016年9月30日前出台制度,10月份公示三季度监测情况。 市卫计委 市发改委
市人社局
各公立医院 5.落实政府投入责任 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基础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妇婴医院以及康复医院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强化财政补助与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关系。
各公立医院 四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 1.深化公立医院编制人事制度改革 逐步实施编制总额核定条件下的公立医院用人编制备案制管理办法。实行编制动态调整。建立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 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方案制定 市编委办
市人社局 市卫计委
市财政局 2.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适当放宽绩效工资总量控制,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公立医院根据内部绩效考核制度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合理拉开分配差距,落实基层首诊制度完善双向转诊程序,推进急慢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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