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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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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导读:就爱阅读网友为您分享以下“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资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92的支持!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与注册 1、学院的学生均须经考生所在省(市)招生机构批准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办理入学缴费、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携带相关证明,事先向学院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经学院同意后方可推迟报到。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必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二个月向学院申请入学,经学院指定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个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院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学籍档案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主要包括:报名录取档案材料、学籍卡、学年小结、学期考核、奖惩记载、学业成绩总表、毕业或结业情况登记表等。 6、学生学籍档案由学院指定专门机构管理,按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使用与转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处置。 7、学生毕业、结业或退学后,学籍卡和毕业、肄业、结业生名册等由学院归档、保存。 三、考核与成绩记载 8、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9、学生必须参加课程考核。对课程学习的考核,应根据课程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应注重实际能力的掌握,注重学习过程,加大平时成绩的比重。课程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其他形式。 10、学生必须参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结束交毕业实习鉴定;毕业设计的成绩按毕业设计作品、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毕业答辩进行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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