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财政学.ppt

发布:2017-02-02约小于1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第三节 税制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纳税人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是交纳税款的主体。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纳税人是税收制度构成要素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是纳税主体。 在税赋不能转嫁时,负税人与纳税人是一致的,都是指最终承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在税赋可转嫁时,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对什么征税,每一种税的课税对象都不会完全一致。课税对象是一种课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税目规定了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 税源是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各种税有不同的经济来源。 课税依据是课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和征收标准。 三、课税标准 课税标准是国家征税时的实际依据,或称课税依据。 四、税率 税率是指国家征税的比率。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课税对象与税率的乘积就是征税税额。税率是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它反映税收的深度,体现国家税收的政策。税率的高低直接反映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负担水平。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定额税率 五、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是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免征额是指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中免予征收的数额。 六、课税基础 课税基础又简称税基,指建立某种税或一种税制的经济基础或依据。 七、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它体现了税收制度的强制性和严肃性,是税收法令得以执行的保证。 吉林大学 * 我国现行的税率分为 吉林大学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