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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PDF

发布:2018-10-25约6.84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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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 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 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 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 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3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 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按所需职能设置的部门、全 资子公司索菱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九江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广东索菱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惠州市索菱精密塑胶有限公司、深圳市索菱投资有限公司、惠州 市妙士酷实业有限公司、SOLING JAPAN CO.LTD、上海三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龙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三旗通信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旗旌科技有限公 司、武汉英卡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航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索菱实业有 限公司、辽宁索菱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索菱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长春索菱 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 管理层进行了规范,确立了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 (1)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机构。另外,公司 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上市公司的证券管理、信息披露、协调相关事务以及 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2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依法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 )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开展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 2 、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 资本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 、人力资源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了 人力资源的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和退出等管理要求和制度。 4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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