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
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
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关于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陈金龙 丁仕达 徐 军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