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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生活理论的根基:目的论
一九九四年《论可能生活》出版之后,迅速成为 哲学 、伦 理学 、法学、 教育 学及其它人文 社会 科学 广受引用和讨论的伦理学著作,其对伦理学与哲学诸领域的有效涉及,所提出的一系列崭新观点和 理论 深刻拓展了伦理学的可能。十年后,赵汀阳对之进行了修订,修改版顺着原有思路进行了如目的论等方面的某些重要修改,使最初思路更加清晰,仅正文部分就比原来增加一半篇幅,在许多地方做出补充、论证和 二
赵汀阳的目的论,最特别之处在于对目的论所作出的严格要求。这样的目的论不仅需要符合存在论的基础,即承认事物存在的经验性,而且,还以该事物存在所“注定”要进入、要转换的状态作为更重要的附加要求。超越存在论的目的论从意义 理论 的角度来说,亦即在存在论的经验认肯的同时,明确地要求存在论所蕴含的“意味”。存在论注定要实现它所意味的状态。不难看出,目的论关于意味的观点是一种特别的 哲学 观,不同于许多其它的哲学视角,在这样的观点里,想像与思考一个存在,就是想像与思考它的意味目的。重要的是,这样的目的论在将观点超越原先的存在之余,也并非是在指向存在论的最终目的形态。更恰当的表述应该是,新目的论是在确证、强调着存在论之余的目的性,或用价值论的话来说,是在强调目的论的价值判断合理性本身,对它的确证将把我们带向真理的领域。赵汀阳几次强调伦 理学 与哲学的真理性,根本原因就在于此。
目的论的这种存在论意味要求,它的合理性为何?如果肯定了这样的目的论,这个世界的事件效果会发生什么 影响 ?它们都是一些更为深入的 问题 。在认真回答它们之前,这篇论文想要做的乃是 分析 这样一个问题,即目的论的存在论预设,以及目的论的自身结构层次所包含的内在冲突与紧张。这样的分析不仅由于目的论总是需要发现,存在论中的哪些部分能够 发展 出它想要的意味结果,而且也由于作为一种哲学 方法 的化身,目的论总要涉及到非常根本的元哲学方法问题。
一部分对目的论的可能质疑意见将会直接表现为对目的论的思想方法域与存在域的区分,我在这里正好想作此可更有效讨论问题的尝试。把哲学世界中的问题进行这样的划分来源于一种 自然 而合理的直觉,其中,思想方法域主要指涉哲学理论中基本哲学方法论的部分,而存在域则是在哲学方法之余的客观存在。张盾对此有过相当集中的讨论,在提出该两域区分之余,他正确地指出:“赵汀阳的问题意识永远指向思想问题”,(张盾,第71页)[注6] 除此之外,张盾以对这两域的差异还向赵汀阳提出如下不同看法:“存在判定是思想判定永远不能解决的难题,因为存在的有效性不可在思想中判定,只能由存在者在它自己的存在事态中构成。”(张盾,第70页)
不幸的是,目的论的思想方法域与存在域都含有自身的特定问题。为了回答质疑,就需要对这两个领域作出进一步的分解,这能使一些问题更容易展现出来,但那也就要求提出较为复杂的解释。先从思想方法域开始。人们也许会理所当然地认为,无立场方法与目的论没有关联,然而,在以下著名段落中,赵汀阳明确说道:
只有通过无立场的思考才能真正证明某种立场是错的或坏的。无立场的伦理学思维的根据就只能是目的论,目的不是一种立场。一辆汽车意味着它是一辆能够有效使用的汽车而不是一辆不能用的汽车,这显然不包含立场。当以目的论方式去思考时,伦理学问题必然落实为道德层次或者说生活层次上的问题,从而超越了规范观点的不公正性。(1994:106;1995:71;2004:133)[注7]
很明显,目的论与无立场方法胶着在一起。无立场方法的最佳理解方式是把这种哲学方法论视为发现各种立场和道理背后真正有效底牌的元哲学方法论。目的论契合无立场方法,并被认为是其伦理学根据,原因就在于目的论是一种贯通着伦理学与哲学的理论,它的一端触及存在域,另一端则连接着方法论,无立场方法相当鲜明地成为目的论中在思想方法域方面的唯一代表。然而,既然无立场方法是目的论的思想方法指导,那么,目的论理论的意味含义所指向的原初对象也就只能经由无立场方法得出。这样的对象指向必然完全被无立场所限定,且目的论 应用 所产生的存在域对象仅仅是每种特定存在域中的唯一方面。
思想方法域中,目的论与无立场方法呈现着交互的关系,而在目的论的存在域中,情况初看起来似乎更简单一些。赵汀阳的伦理学理论包括两种最重要的存在,即人与生活,它们代表着最重要的道德存在。人与生活的目的论即人学目的论(修订版表述为人道目的论)与生活目的论(“生活的目的论”),相比于思想域的抽象,它们由于更为具体,受到了评论者更多的关注。不过,这里仍准备从抽象角度作出讨论,我将试图揭示,这两种存在域的目的论结构特征是如何引起了可能的问题。赵汀阳在“做事与做人”一节中最为集中地涉及到人学目的论,下面这句话明确地做出了人学目的论的最初规定:“我们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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