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就业求职(st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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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一是结构性就业难 二是总量性就业难 三是创业机制不完善 四是就业观念更新慢 五是就业市场不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一、就业促进法概述 制定了 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提出了三条方针— 劳动者自主择业 市场调节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 一、就业促进法概述 一些人眼中的就业歧视,另一些人认为是正常的招聘条件。如何理解就业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限定就业歧视的范围包括种族、肤色、性别、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一些制定了平等就业法律的国家将就业歧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一般包括年龄、性别、残障、婚姻状态等。 要看这类限制条件是否超出职业岗位的内在客观需求 招聘单位的特殊要求缺乏客观性和合理性时就构成就业歧视 招聘单位的特殊要求具有客观性和合理性时就不构成就业歧视 比如企业招聘一名邮递员,要求求职者腿脚不得有残疾,这就是合理要求,不算歧视; 但如果招聘一名会计也提出这样的要求,就很不合理,因为腿脚残疾和做好会计没有直接关系 孙先生是 “海归”博士,在论文发表及科研成果方面均符合某大学教师的职位招聘要求,但应聘时却被要求“第一学历须是211院校”。 这对于本科只是在一个地方师范院校完成的孙先生来说是不是一种就业歧视呢? 用人单位拥有自主权,不意味着其招聘行为可以完全不受约束。 法律明确禁止的做法,用人单位不能以“用人自主权”辩解。 用人单位设置的就业限制或条件必须合法合理 第3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录妇女或提高录用妇女标准”; 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禁止性别歧视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歧视残疾人”;——禁止残障歧视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等。——禁止地域/户口歧视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禁止基因歧视 ◆ 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庆】首例乙肝携带者反就业歧视诉讼案开庭未判 体检时被查出是乙肝携带者 后,陈静不久就被公司辞退 陈静认为公司是歧视乙肝病 毒携带者,将公司起诉至法 院。2008年9月日9日,江北 区法院开庭审理。 与领导对话录音当证据,然而被告辩护律师称,录音没有具体时间和地点,不能作为证据,法院未对这一诉讼案当庭宣判。 【武汉】广告公司因辞退乙肝携带者被起诉 大学毕业的梁某参加了某广告公司的招聘。经过重重筛选后接到上班通知。公司安排梁体检。7天后公司突然通知梁,由于她被检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符合公司录用规定 梁某刚上班一天就下岗了。便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向其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9999元。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5000元。 安徽芜湖乙肝歧视公务员考录案 安徽芜湖张先著于参加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排名第一位,然而在体检中被检查出感染乙肝病毒。张先著于是未被录取。 张先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公开宣判,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应予撤销,但鉴于招考工作已结束,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的请求未获支持。 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 呼唤《反就业歧视法》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立法层次低、修改变化多、地区差别大、规定过于笼统,使得在实践中很难得到实施,遭遇就业歧视之后的维权,基本上没有出路。民意调查显示,近六年来,就业问题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两会”话题之一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制度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制度 二、公务员考试录用法律制度 “国考”如何“考德” ※ 报考公务员的条件: 1、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条件,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文化程度;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多数职位要求考生必须具备两年基层工作经验;强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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