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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翻译资料和注意事项.pdf

发布:2017-05-20约2.8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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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认证翻译资料和注意事项 1. 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留学期间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 * 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需认证的学位证书或文凭正本的翻译件原件)需 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 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论文目录及摘要;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 职称证书); 注: *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 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 在俄语国家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预科证明。 * 在日本取得论文博士学位者,另需提供研究证明、学位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 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需提供菲律宾总统府、高等教育委员会、外交部的认证等相关材料。 * 在美国学习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学习期间转学或由非学生身份转换为学生身份的,需提供可以证明 其学生身份的材料,如i-20表等。 * 在国外学业结束,但只获得学校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翻译该证明及学 习成绩单。 2. 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 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含翻译件原件)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 * 学习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 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 ) ; * 由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开具的合作办学学习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验看毕业论文原件;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注:*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学习期间成绩单等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 须提供原件。 如申请人能够同时提供国外学位证书、成绩单及中方主办方出具的相应的中文学位证书、成绩单,则 无须另行翻译。 * 合作办学中方主办方须按要求到我中心备案,我中心方可受理该项目毕业生的认证申请。 3.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特区通行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通行证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含翻译件原件)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如学位证书为中英文对照,则无 需翻译; * 学习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需专业涉外翻译机构翻译有效。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 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需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验看毕业论文原件;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 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 证书); * 注: 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 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 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 在香港学习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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