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0-0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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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SICHUAN HUAXIN (GROUP) CPA FIRM
川华信专(2010 )037 号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09年12月31 日止《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
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编制《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
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
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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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家敏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 ·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琼莲
二零一零年三月一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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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 】751号文核准,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于2008年6月1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300万股,每
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75元。截至2008年6月1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9,17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1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7,465.00万元。
截止2008年6月1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以“川华信验(2008 )3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09年12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计6,862.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966.62万元;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
目4,895.69万元,其中以公司流动资金代垫632.46万元,并已于2010年1月29 日以募集资
金专户资金归还了流动资金代垫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559.69
万元。截止2009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794.84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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