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D检验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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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本标准由深圳市盟博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它是用于检验LCD性能及外观方面的指导性文件, 详细阐述了
检验条件、接受及判退的品质标准,为功能和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盟博所有LCD类物料认证及来料检验过程。
3 引用文件
无
4 定义
4.1 CRI(致命缺陷):产品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范要求,此特性不合格将丧失产品使用价值或对人身有
伤害的缺陷。
4.2 MAJ(主要缺陷):产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范要求,此特性不合格将降低产品使用价值;
4.3 MIN(次要缺陷):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范要求,不影响产品使用及装配。
5 抽样方案:
5.1 依据GB/T 2828.1-2003 正常一次抽样Ⅱ类。
5.2 AQL取值(除特殊规定外):
CRI(致命缺陷):0; MAJ(主要缺陷):0.4; MIN(次要缺陷):1.0
5.3 检验抽样方案转换原则(针对同一供应商同一型号的部品)
5.3.1 正常检查转加严检查的条件:连续5批中有2批(包括检验不到5批已发现2批)检验不合格。
5.3.2 加严检查转正常检查的条件:连续5批合格。
5.3.3 正常检查转放宽检查的条件:
① 连续10批检验合格; ②10批中不合格品(或缺陷)总数在界限个数以下;
③生产正常; ④主管者认为有必要。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5.3.4 放宽检查转正常检查的条件:
①1批检验不合格;②生产不正常;③主管者认为有必要。只要满足以上三条件之一。
5.3.5加严检查转暂停检查的条件:加严检验开始后,不合格批数累计达到五批。
5.3.6 抽样开箱率要求:开箱率60%,根据抽样数量,每包/盘数量、随机抽样。
6 外观检查条件
6.1 环境条件 :检查应在800-1200LUX的白色荧光灯下进行
6.2 检查方法: 目测,检查人眼应离液晶屏垂直距离大于30CM,角度为45度转动检查,时间15秒;
6.3 视角判断方法: 普通屏与显示屏水平面角度视角30~90度,IPS屏显示屏水平面角度成15~90度;
BAA
B
AA
A
7.1 外观区域定位、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区域AA:可视区,符号和数字显示区;
区域A:(除A区外)可视区周围离玻璃边缘左右3MM,上下5MM;
区域B:可视区外围(装机后看不到的区域,如固定框);
检验项目:要求表面平坦,无变形、刮花、划伤、裂痕、污渍、指纹、灰尘;色差;保护膜粘贴良好,无难撕现象;边缘胶框部分无压痕(小屏LCD无此检验查项目)、变形、披锋,标识位置正确,字迹清晰,字体正常;对于带导光板的要求没有明显的压痕,划伤等。
表一:
缺陷项目
尺寸(单位:㎜)
最多允收数量
备注
故障分类
AA区
A区
B区
CRI
MAJ
MIN
A类
B类
C类
色点(黑白点、针孔、污点、模糊点、气泡等)
ф≦0.1
忽略不计,不允许串点
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最大直径为其尺寸,点不良两点之间的距离大于20MM A B区不能同时存在
√
0.10﹤ф≦0.15
1
2
可接收
0.15﹤ф≦0.20
0
1
可接收
表二
缺陷项目
尺寸(单位:㎜)
最多允收数量
备注
故障分类
AA区
A区
B区
CRI
MAJ
MIN
A类
B类
C类
彩点,亮点
ф≦0.1
忽略不计,不允许串点
肉眼观察难以区分长与宽的形状,测量时以最大直径为其尺寸,点不良两点之间的距离大于20MM,A B区不能同时存在
√
0.10﹤ф≦0.15
1
2
可接收
0.15﹤ф≦0.20
0
0
可接收
表三:
缺陷项目
尺寸(单位:㎜)
最多允收数量
备注
缺陷分类
CRI
MAJ
MIN
A类
B类
C类
长度(L)
宽度(W)
AA区
A区
B区
划伤
L﹤3.0
W≦0.03
1
2
可接收
原则上,不接受有深度的,硬划伤
√
L≦1.0
0.03≦W≦0.05
1
3
可接收
任意长度
0.04≦W≦0.05
0
1
可接收
任意长度
任意宽度
0
0
可接收
L﹥3.0
任意宽度
0
0
0
7.2 FPC部分
a)检验项目:FPC上走线方式与样板是否一致;FPC有无划伤、有无折痕;FPC上的标识是否清晰、准确;
b)检验方法:目视;
c)检验判定标准。
项目
描述
判定
缺陷分类
CRI
MAJ
MIN
A类
B类
C类
FPC表面导电图形
导线有无缺口
与封样一致
√
FPC边缘
有非金属的毛刺,不影响装配
可接受
√
FPC与模组连接处
锈迹,氧化变黑
不可接受
√
表面
压坑、折痕、划痕
无伤及线路的可以接受
√
表面破损、漏铜,线路断,气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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