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材生产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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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材生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铝材生产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原材料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包装与储存、安全
环保要求、记录与追溯。
本文件适用于铝板、铝带、铝箔、铝型材等铝材的生产及检验,其他金属材料生产加工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190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5237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689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28.1金属材料拉伸试验
GB/T4340.1金属材料维氏硬度试验
GB/T16865金属材料冲击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原材料要求
铝锭
4.1.1纯度≥99.7%,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要求。
4.1.2表面无氧化皮、油污,每批次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合金元素
镁(Mg)、硅(Si)等元素纯度≥99.9%,按配方精确称量(误差≤±0.5%)。
辅助材料
熔剂需符合环保标准(如无氟熔剂),脱气剂用量≤0.3%。
5生产工艺
熔炼与铸造
5.1.1工艺参数:熔炼温度应控制在720℃±10℃,保温时间2h,宜采用半连续铸造工艺,冷却
水流量≥50L/min。
5.1.2质量控制点:工序完成后,铝材熔体氢含量不应大于0.15ml/100gAl。
均匀化处理
5.2.1应根据合金类型设定温度(如6061合金:550℃±10℃),不同类型合金温度设定可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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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2107处理。
5.2.2坯料厚度每增加10mm,均匀化处理时间应延长1h,均匀化时间不应低于6h。
5.2.3工序完成后使用金相显微镜观察晶粒均匀性,晶粒尺寸不应大于50μm。
轧制
5.3.1热轧:初始温度应控制在450℃,终轧温度不应小于300℃,轧制速度应控制在0.5-2m/s,
轧辊粗糙度Ra≤0.8μm。
5.3.2冷轧:轧制力不应大于500kN,润滑剂应使用低粘度矿物油,工序完成后成品厚度公差应
控制在±0.05mm。
挤压
5.4.1模具设计:挤压比应控制在10:1~30:1,模具材料应为热作模具钢。
5.4.2工艺参数:坯料加热温度应控制在480℃±10℃,挤压速度应控制在5-20mm/s,水冷速率
不应小于50℃/s。
热处理
5.5.1退火:温度应控制在300℃,消除加工硬化。
5.5.2时效处理:工序完成后,铝材硬度不应小于90HB。
切割与打标
5.6.1激光切割:切割精度应控制在±0.1mm,氮气保护防止氧化。
5.6.2打标:激光打标深度应控制在0.1-0.3mm,打标内容应通过10次酒精擦拭测试。
拉丝
5.7.1操作步骤
5.7.1.1预处理:清洁铝材表面油污(清洁宜使用碱性清洗剂,温度应控制在50℃±5℃)。
5.7.1.2参数设定
a)砂带线速度应为15-25m/min;
b)进给速度应为0.5-2m/min;
c)压力应为0.2-0.5MPa;
d)拉丝方向:宜使用单向或交叉拉丝,纹理深度不应大于10μm。
5.7.1.3质量控制点
a)工序完成后,铝材表面应无划痕、色差,纹理方向一致;
b)拉丝完成后需进行酒精擦拭测试,测试结果应为无脱落。
喷砂
5.8.1操作步骤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