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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汇算清缴纳税调整政策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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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调整政策解析 财务长室会计部税务组 张鹏 2011.2.16;一.按税基分项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㈠税基:年度利润总额 1.年度利润总额,企业依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 度会计利润。 2.公益性捐赠支出 ⑴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一般规定 ①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 内的部分,准予在税前扣除。 ②县级以上政府及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 ③企业或个人在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 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 赠支出,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④公益捐赠必须取得省级以上(含)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 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 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 按规定税前扣除。 ⑵准予税前扣除的特殊规定 ①2010.4.14-2012.12.31,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 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玉树地震受灾地区 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前全额 扣除。; ②2010.8.8-2012.12.31,对企业、个人通过公益性社 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甘肃舟曲县受灾地 区的捐赠,允许在当年企所税、个所税前全额扣除。 ⑶纳税调节:年度利润总额(税基)↑,则一般公益性捐赠 支出税前扣除(12%)↑,关键是季度预缴时的季度会计 利润↑。[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之财政扶持↑] ⑷选择捐赠方式:本公司等价商品(如视同销售,税负增 加),不如先捐现金同时指定再购买本公司等价商品。 ⑸当年(会计利润≤0的)不盈利企业: ①当年(超过12%)未能扣除的捐赠,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规则:一般 服从于禁止,同时禁止又让位于特殊。∴没明确可结转的,不能结转)。 ②特殊情况(全额税前扣除)捐赠,无税基,不存在不能扣不能结转问题。;㈡税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年销售(营业)收入,包括年营业收入和年视同销售收入。 ⑴视同销售收入 ①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 扣除限额时,其销售收入额包括视同销售收入额。 ②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提供劳务行为, 与增值税、营业税“视同”内容有所不同,注意区分。 ⑵销售折扣和折让 ①折扣:商业和现金折扣;折让:销售折让和退回。 ②营业税规定基本同所得税,而增值税规定更严格。 ③现折: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商折或折让、退回形 式,有利降低企业所得税等税的税负。; ④买一赠一:增值或营业税中,视同售让本企业商品, 如售让模式和帐务按商折处理,同所得税,税负↓。 2.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 ⑴企业发生如上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 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与生产经营活动全无关呢?] ①与业务有关的礼品,不一定是业务招待费支出。 ②业务招待费,应至少是双方在场(甲方招待乙方)。 ③业务招待费,只是交际应酬费的一部分。 ⑵正确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会议费、差旅费。 ①纳税人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 费,只要能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均可获得 税前全额扣除,不受比例的限制。; ②明显带“康师傅”标识的自产品以外的物品,比海报、 挂旗、遮阳伞、康师傅小泥人工艺品、小礼品袋等, 均用于企业形象宣传与新产品介绍,属于业务宣传。 3.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⑴企业发生如上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 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⑵区别于赞助(是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 非广告性质支出),赞助不得在税前扣除。[※30%规定到期] ㈢税基:工资薪金总额 1.工资薪金总额,指企业发生(即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总和,准予税前扣除。[津2010: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支付的准扣] ⑴工资薪金合理性问题; ①企业,按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薪制度规定,实际发 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②税务机关,进行合理性确认时,掌握的原则: 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薪制度; 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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