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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外部性与激励性管制政策.doc

发布:2017-08-11约9.21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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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外部性:本质特征、经济解释和管制政策 【关键词】垃圾外部性;本质特征;经济解释;管制政策 外部性是经济学中一个长盛不衰的问题。以至于有学者认为,“经济学的全部问题都是外部性问题,有的是已经解决的外部性问题,有的是正在解决的外部性问题”(盛洪,1993)。垃圾问题本质上也是外部性问题。本文从先对外部性范畴进行维度化拓展,然后讨论垃圾外部性的本质特征,并对垃圾外部性进行经济学解释,在此基础上讨论垃圾管制的政策维度。外部性的概念是西季威克(Henry Sidgwick)和马歇尔(Alfred Marshall)率先提出的,20世纪20年代,庇古(A. C. Pigou)系统研究了外部性问题。从此,外部性得到了经济学家的普遍关注。 萨谬尔森(P. A. Samuelson)和诺德豪斯(W. D. Nordhaus)认为(1999),外部性是指那些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在Baumol和Oates(1988)看来,外部性出现于这样的情况:(1) 某个经济主体(设为A)的效用或生产函数包括了一些实际(即非货币)变量,其取值由忽略对A的福利影响的其他主体决定。换句话说,某个经济主体A的福利直接受到B行为的影响,这种影响是直接的,不是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中介而施加的;(2) 其活动影响他人效用水平或进入他人生产函数的经济主体,如果没有以补偿的形式为其活动获得(支付)等于对他人造成的效益(或成本)的价值量。从外部性概念可以看出,尽管不同学者定义的角度不同(有的从主体角度,有的从客体角度),表述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实质是一样的。简单地讲,当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直接影响另一经济主体的效用时,我们就说存在外部性。界定外部性主要基于两点:一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由于行为或其后果存在“直接强加”效应;二是这种“直接强加”效应没有得到价值补偿。外部性概念用数学语言可以表述为: (1) 在式1中,和分别代表不同的经济主体,代表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生产或消费行为),代表经济主体强加给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代表经济主体的效用。这个函数表明,只要某个经济主体的福利除了受到自己的行为的影响外,还同时受到另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的直接影响,就存在外部性。 Baumol和Oates(1988)区分了公共外部性(Public externalities)和私人外部性(Private externalities),从而拓展了外部性的范畴。如果城市空气受到某个企业废气排放的污染,整个地区的所有居民(而不仅仅某个人或某几个人)都将受到损害,这种外部性属于公共外部性。A将垃圾倒在B的私人院子里,这种外部性属于私人外部性。在笔者看来,这种公共外部性和私人外部性两分法过于简单化。例如,有的公共外部性可能只有一个制造者(Maker),如某地区所有居民都受到同一个企业废气污染的影响;有的公共外部性可能有很多制造者,如某地区所有居民都受到很多企业废气污染的影响。这里,后者属于纯粹的公共外部性,无论从制造者还是从接受者(Taker)角度看均是这样;对前者来说,从接受者角度看,有一定的公共性,但从制造者角度看,又有一定的私人性。而鲍莫尔和奥茨并未区分外部性的制造者和接受者各自的公共性与私人性,也就是说,他们未考察制造者和接受者各自的数目情况(是少数还是大量)。显然,有的外部性只有少数制造者,但却有很多接受者,如钢铁厂废气污染整个城市空气;有的外部性既有很多制造者,也有很多接受者,如大量农户施用农药化肥影响其他大量农户(农药化肥随雨水、地表水、地下水影响其他农户的生产);有的外部性只有少数制造者,也只有少数接受者,如远离其他居民和厂商的一家钢铁厂废气污染另一家洗衣房;还有的外部性有很多制造者,但只有少数接受者,如大量农民施用农药化肥污染附近的一个养鱼场。这里,根据外部性的制造者和接受者各自的数目情况,我们将外部性分为四个维度,如图1所示。 接受者数目() 少数 大量 制造者 数目 () 少数 Ⅰ() 钢铁厂废气污染洗衣房 Ⅱ() 钢铁厂废气污染城市居民 大量 Ⅲ() 农户施用农药影响养鱼场 Ⅳ() 农户施用农药影响其他农户 图1 外部性的维度化矩阵 在图1中,第Ⅰ象限是纯粹的私人外部性,第Ⅳ象限是纯粹的公共外部性,第Ⅱ、Ⅲ象限是介于私人外部性和公共外部性之间的中间外部性。根据外部性维度化矩阵,我们可以建立一个外部性概念的一般表达式,如式2所示。 (2) 在这里,经济主体()的效用受到多个外部经济主体的同一类经济行为的直接影响。、分别取1、的不同组合时,外部性就处于图1中不同的象限。 垃圾问题也是外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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