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压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61_ 439--2008)(标准).pdf

发布:2019-08-17约5.19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DB61 陕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61 /439—200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制 2008-06-05 发布 2009-01-01 实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1/439-2008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国家 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 法及简易工况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陕西省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和《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的原则和方法》(HJ/T240-2005)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或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加载工况下的排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用于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的排气污染物检测。本标准检测方法执行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 (GBl8285-2005)中附录B 的规定。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安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春化、刘生全、蹇小平、解亚利、祁东辉、马志义。 本标准首次发布。 DB61/439-2008 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稳态加载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术语 和定义、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测量方法、测量结果判定及标准的执行等。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的的M 、M 类和N 类车辆, l 2 l 即GB l8285-2005 中规定的轻型在用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 5181-2001 汽车排放术语和定义 GB l4762-2002 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 方法 GB /T l5089-2001 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 GB l8352.1-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 GB l8285-2005 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 法) HJ /T 240-2005 确定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原则和方 法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 1 ASM 工况 指稳态加载工况。ASM5025 工况为稳定车速 25km /h, ASM2540 工况为稳定车速 40km /h。 3.2 轻型汽车 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的M 类、M 类和N 类车辆。 l 2 l 3.3 M 、M 、N 类车辆 1 2 l DB61/439-2008 M 类车指至少有四个车轮,或有三个车轮且厂定最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