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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现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考核目的
一、正确评估员工工作行为及工作业绩,为帮助员工改进工作,岗位调整、职务(职级)升、降以及计发绩效工资提供依据;
二、进一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开发员工工作潜能,帮助员工实现绩效目标,从而达到实现部门目标,整体提升公司绩效的目的。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公平、公正、公开地作好公司员工绩效考核工作;
二、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尽可能多角度地对员工进行考核。
第五条 考核内容、方式及周期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考核周期 高级管理人员 基于战略目标实施的KPI指标考核 目标任务考核 年度 中级管理人员 基于KPI指标落实的工作目标完成考核 考核表+年终总结 季度+年度 职员 基于岗位职责完成的工作任务考核 考核表+年终总结 月度+年度 第六条 工作计划与绩效目标的设立
一、各级人员根据期初上级下达的总体指标,结合其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经上下级共同协商,制定本期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报上一级领导审批后实施,如图:
考核对象 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制定人 审批人 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制定 公司董事会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被考核人与总经理协商制定 公司董事会 中级管理人员 被考核人与分管领导协商制定 总经理 职员 被考核人与部门负责人协商制定 分管领导 二、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的调整及修改须由被考核人及其直接上级共同商定,并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已经确定,应一式三份,被考核人、考核人、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第七条 考核结果的分析和评定
公司职员及中级管理人员的各项考核指标均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分,具体定义及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项目/等级 A B C D 得分 95 85 70 30 第八条 考核等级
通过加权计算个人考核统计表的考核指标得分与考核维度得分,得到被考核人的个人综合得分。根据个人评分情况与比例限制综合评定个人等级。考核等级共分为四级,分别是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具体定义如下:
等级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定义 实际表现显著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特别出色地成绩。 实际表现达到或部分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都取得比较出色地成绩 实际表现基本达到或部分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主要方面有明显不足或失误 实际表现未能达到或部分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很多方面有失误或主要方面有重大失误 第九条 年度考核评定“优秀”等级的比例限制:年度考核时,不同职级的“优秀”等级比例均在20%以内,“优秀”等级的综合评定时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后根据比例限制确定。综合评定个人等级与得分系数对应如下:
综合评定个人等级 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综合评定个人得分 100-90 89-85 79-60 59分以下 比例限制 ≤20% - - - 第十条 职员及中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成绩与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的链接。
序号 年度考核成绩 年终效益奖金发放比例(%) 1 85分及以上 年终效益奖金当量×被考核人岗位(职级)系数×100% 2 84.9分—80分 年终效益奖金当量×被考核人岗位(职级)系数×90% 3 79分—60分 年终效益奖金当量×被考核人岗位(职级)系数×70% 4 59分及以下 全额扣罚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中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员工享受以下待遇:
1.获得优秀员工奖金;
2.作为公司骨干员工重点培养,优先取得次年外送学习和培训机会。
第二章 公司职员的考核
第十二条 公司职能部门的正式职员均须参加考核。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月度考核第一责任人。
第十三条 被考核人月度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任务是指部门负责人将部门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的每位员工,并以此作为被考核人的考核依据。
第十四条 月度考核周期为每月30日至次月29日,部门负责人应在考核周期结束后的二个工作日前将考核成绩提交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 公司年度考核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月度考核成绩汇总后的月平均成绩占年度考核成绩的60%,由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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