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河道岸线控制线及功能区划分-论文.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浅谈河道岸线控制线及功能区划分(蔡春祥 廖晓芳 暴入超)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地区对河流岸线利用需求越来越高,而河流岸线范围不明,功能界定不清,管理缺乏依据,部分河段岸线开发无序,对河流带来不利影响。本文结合黄河及塔里木河干流河道岸线规划工作,对岸线控制线及功能区划分原则及方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河道岸线利用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河道岸线控制线功能区
1 概述
岸线控制线
.1岸线控制线的定义
.2岸线控制线划分的原则
按照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功能区划及河道整治规划、航道整治规划等方面的要求,统筹协调近远期防洪工程建设、河流生态功能保护、滩地合理利用、土地利用等规划以及各部门对岸线利用的要求,按照岸线保护的要求,结合需要与可能合理划定。
应充分考虑河流左右岸的地形地质条件、河势演变趋势及与左右岸开发利用与治理的相互影响,以及河流两岸经济社会发展、防洪保安和生态环境保护对岸线利用与保护的要求等因素,合理划定河道左右岸的岸线控制线。
城市段的岸线控制线应充分考虑城市防洪安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岸线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城市景观建设等因素。
岸线控制线的划定应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特别是各行政区域交界处,应按照河流特性,在综合考虑各行业要求,统筹岸线资源状况和区域经济发展对岸线的需求等综合因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进行划定,避免因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差异,导致岸线控制线划分不合理。
.3岸线控制线划分
.3.1临水控制线
对河道滩槽关系明显,河势较稳定的河段,滩面高程与平滩水位比较接近时,可采用滩地外缘线为岸线临水控制线;对河道滩槽关系不明显的河段,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确定。黄河上中游的兰州河段、黄河下游,滩槽关系明显,以滩地边线作为临水控制线;塔里木河干流上游有明显河槽的,以河槽边线作为临水控制线,滩槽关系不明显的,采用河势外包线作为临水控制线。
对河势不稳定、河槽冲淤变化明显、主流摆动的河段,划定临水控制线时应考虑河势演变影响,适当留有余地;对河势不稳且滩地较窄的河段,可按堤防临水侧堤脚线或已划定的堤防临水侧管理范围边线为临水控制线。黄河上游宁蒙河段以临水侧堤脚线为临水控制线;塔里木河中游河段,多数具有堤防,以临水侧堤脚线为临水控制线。
蓄滞洪区是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河道内的蓄滞洪区应包括在岸线范围内。但相应河段在蓄滞洪区临河侧围堤朝向河道的一侧划定临水控制线,蓄滞洪区内不划线。黄河下游东平湖蓄滞洪区临水控制线考虑设计水位与围堤交界线作为临水控制线,区内不再划线。
.3.2外缘控制线
对无堤防的河道可采用河道设计洪水位与岸边的交界线作为外缘控制线。黄河上中游的府保、小北干流、潼三河段均为无堤防河段,采用不同设计洪水与岸边交界线作为外缘控制线。
已规划建设防洪工程、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的河段,应根据工程建设规划要求,预留工程建设用地,并在此基础上划定岸线控制线。塔里木河上游沙雅二牧场至英巴扎河段具有规划堤防,以规划堤防工程管理外线作为外缘控制线。
岸线功能区
.1岸线功能区定义
岸线保护区是指对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及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等至关重要而禁止开发利用的岸线区。
岸线保留区是指规划期内暂时不开发利用或者尚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的岸线区。
岸线控制利用区是指因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对防洪安全、河流生态保护存在一定风险,或开发利用程度已较高,进一步开发利用对防洪、供水和河流生态安全造成等一定影响,而需要控制开发利用程度的岸线区段。
岸线开发利用区是指河势基本稳定,无特殊生态保护要求或特定功能要求,岸线开发利用活动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及河流健康影响较小的岸线区。
.岸线功能区划分原则
岸线功能区划分应统筹考虑和协调处理好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关系及岸线的开发利用可能带来相互的影响。
岸线功能区划分应与已有的防洪分区、水功能分区、农业分区、自然生态分区等区划相协调。
岸线功能区划分应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航道规划与港口建设以及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
岸线功能区划分应本着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河流自然生态属性,以及河势演变、河道冲淤特性及河道岸线的稳定性,并结合行政区划分界,进行科学划分,保证岸线功能区划分的合理性。
.岸线功能区划分方法
处于河势剧烈演变中的河段岸线,或河道治理和河势控制方案尚未确定的河段岸线或河口围垦区宜划为保留区。对河道尚处于演变过程中,河势不稳、河槽冲淤变化明显、主流摆动频繁的河段,或有一定的生态保护或特定功能要求,黄河下游开封段岸线尚不稳定,洪水可能漫溢上滩,为保证黄河防洪安全,划为岸线保留区。
城市区段岸线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高,工业和生活取水口、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