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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发布:2020-02-24约5.46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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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改善声环境质量, 建设宁静舒适的声环境,修订本方案。 本方案根据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 GB/T15190-2014 分技术规范》(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结合 现状实际和原声功能划分情况进行划分。区划范围为县建成区,包括南 明街道、七星街道和羽林街道部分区域,总面积约27.08平方公里。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新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为4 类功能区,分别是1类、2 类、3 类和4a 类。划分片区范围由顺时针方向进行描述 (即“北—东—南—西 — 1 北”围成的闭合区域,见表 )。 二、划分执行噪声限值标准 根据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1类、2 类、3 类、 4 2 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见表 。 表2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dB(A) 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 ) 夜间 ( ) 1类 55 45 2 类 60 50 3 类 65 55 4a 类 70 55 4 类 4b 类 70 60 1 表1 新昌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情况表 片区面积 占总面积 类别 功 能 片区 (交通干线)名称 占区域比例 2 (km ) 比例 居住住宅、医疗卫生、文化片区:人民西路—环城南路—城南路—新荷路—104 国道—新中路—人民西路;本 1类 4.24 15.66% 21.29% 2 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片区以居住用地和风景旅游用地为主,占地面积为4.24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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