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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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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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编 制 说 明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组
二○一一年六月
项目名称: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项目统一编号:1655
主编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广西
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环境监测站
编制组主要成员:刘砚华、张朋、潘柳青、张金艳、张守斌、
魏峻山、李文君、魏巍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张国宁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赵国华
目 录
1、项目背景1
1.1 任务来源1
1.2 工作过程1
2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及存在的主要问题2
2.1 标准修订的必要性2
2.2 原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2
3、标准修订的原则3
3.1 基础性原则3
3.2 适用性原则3
3.3 兼顾性原则3
4 、标准修订的总体思路3
4.1 突出体现以实际用地现状与声环境质量相结合的划分方法 3
4.2 修订 0-3 类功能区划分方法 3
4.3 修订 4 类功能区划分方法3
4.4 增加对特殊区域的划分规定3
5、标准修订的要点说明4
5.1 主要修订内容4
5.2 标准名称4
5.3 内容与范围4
5.4 术语和定义4
5.5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的解释4
5.6 功能区划的基本原则4
5.7 0-3 类功能区的划分方法 5
5.8 4 类功能区的划分方法6
5.9 噪声区划图图示14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 )修订任务,原由国家环境
保护部 2008 年 2 月下达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序号:1655。2008 年 11 月,经协商中
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将标准修订任务转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承担。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中国环
境科学研究院签订了“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技术合作合同”(环院标 2008-N-01 ),启动了
标准修订工作。
1.2 工作过程
为完成好标准修订任务,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广西柳州市环境
监测站的有关人员,组成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标准修订组。
标准修订组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研究、修订工作:
●收集涉及标准修订的其他国家标准。
●收集全国各地对城市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的管理规定。
●对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山东、武汉、广西、福建、呼和浩特等重点城市环保部
门征求对原标准的意见及建议。
●收集环境影响评价、铁路、公路等部门对4 类功能区划分目前的研究成果。
●对北京、上海、杭州等环保部门进行噪声区划工作调研。
●走访专家、座谈
2009 年 3 月,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
分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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