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与水处理自动监测系统通信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x
《水环境与水处理自动监测系统
通信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水环境与水处理自动监测系统通信技术规范》编制组二〇二五年三月
目录
1目的和意义 1
1.1产业发展现状 1
1.2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1.3预期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4
2任务来源 6
3编制原则与编制依据 6
3.1编制原则 6
3.2编制依据 6
4主要编制过程 9
4.1草案阶段 9
5主要参加单位和工作组成员及其所做的工作 9
6主要内容及技术指标确立 10
6.1标准框架 10
6.2主要技术指标确立 10
7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过程和依据 14
8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14
9推广实施建议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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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和意义
1.1产业发展现状
1.1.1符合国家及我省政策规划要求
2021年3月,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推进数字化建设进程,强调“围绕强化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布局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型基础设施”。2021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明确实施“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鼓励企业、园区开展能源资源信息化管控、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地下管网漏水检测等系统建设,实现动态监测、精准控制和优化管理。2022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字化转型,建立一体化生态环境智能感知体系,打造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重点流域区域协同治理”。2022年11月国务院更是在《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目前)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孪生流域、水网、水利工程加快建设”。江苏省从201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及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88号)、《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2021年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计划》等政策文件,对污水自动监测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项地标的制定有利于引导、规范江苏省水环境与水处理自动监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符合国家及我省政策规划要求。
1.1.2契合我省水环境与水处理自动监测现状及市场发展趋势
随着物联网的快速发展、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以及监测和自动控制设备的广泛使用,我省水务行业的发展已经从“增量”走向“提质”,信息化与自动化技术应用于水环境水质监测及污废水处理系统水质与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是水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省陆续出台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及数据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排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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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288号)、《全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全覆盖(全联全控)工作方案》、《2021年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计划》等政策文件,对污水自动监测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省对各类型监测系统的通信技术尚无统一的地方标准,数据应用前的基础构建不完善导致的数据质量不高、各模块之间数据没有形成互联互通导致的数据孤岛、来自不同供应商的设备需要遵守不同的通信协议等问题,阻碍了监测数据更高层次的智慧应用。因此,为实现监测数据的系统集成与互用性,数据交互共享的便利性,促进水务行业向数字化方向健康发展,保障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稳步实施,亟需制定统一的通信技术标准实现对水环境监测与污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控、运行和管理。本项地标的制定有利于引导、规范江苏省水环境与水处理自动监测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水务行业发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型升级,对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和智慧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和现实急迫性。
1.1.3亟需以标准化引领水环境与水处理监测系统通信技术发展
目前,水环境水质监测以及污废水处理系统水质与各项污染物指标监测等过程中的通信和处理处置提供技术指导的专有技术规程尚存在一定的空白。以往的标准覆盖面过广、针对性不强,对监测系统通信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