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定牌加工涵义辨析和应注意的商标问题.doc

发布:2015-09-05约4.77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定牌加工涵义辨析和应注意的商标问题-深圳宝安商标注册-国赢商标网 定牌加工在中国至少有30多年的历史,已发展到海外,其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家电、消费类电子产品、纺织、玩具、照明、五金、服装、家具、鞋类都大量存在定牌加工,现在甚至发展至商业领域。然而,2000-2002年的NIKE商标纠纷案促使我们重新审视定牌加工中存在的商标问题。该案在国内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不少人认为本案的判决结果可能将直接左右我国数量极其众多的对外定牌加工企业的命运和发展前途。     一、定牌加工概述     (一)定牌加工的涵义 对于定牌加工的认识最早就是从“耐克”开始,耐克就是靠全球工厂为其定牌而发展和壮大起来的。国内定牌加工企业最早就是出现在广东,其中深圳和东莞都是较早的。鉴于东莞靠近香港的地理优势等诸多优势,东莞从一开始就选准了自己的方向:来料加工。1978年11月,太平手袋厂在东莞建立了,这是东莞市第一家来料加工厂,来料加工的模式给东莞人带来了希望。1985年到1989年,是东莞经济的起飞阶段。靠的主要就是“三来一补”。 一般认为,定牌加工就是指OEM(Origin Entrusted Manu- faeturer,Origin Equipment Manufacturer)——直译为“原始设备厂商”,也称“原产地委托加工”,通俗地讲就是指“定牌加工”、“贴牌加工”。一般认为,“加工”意味着比较简单的劳动,甚至不需要技术,即使需要也是委托方提供的。而“制造”则要求被委托方有自己的技术.被委托方能够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自行设计并制作。这种区分在法律上似乎无太大意义,因为法律认为,不管加工、拣选或制作(制造)都是“生产”行为,生产的结果就是“产品”。 其次,ODM(Origin Design Manufacturer)也属于“定牌加工”,其含义为“原始设计厂商”,但其属于定牌加工的高级形式。其与OEM的区别在于:OEM的被委托方只能使用委托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绝对禁止自行生产、销售上述指定商标(品牌)的产品,技术的提供方是委托方,被委托方须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生产产品。ODM则不同,因为所采用的技术是被委托方自己的,只要委托方没有买断该产品的版权或专有技术,被委托方则可以稍做修改,即可以自己的名义组织生产和销售,即拥有自己的品牌,从加工转向了制造。二者相同的是均是委托方提供牌子,被委托方负责加工、生产产品。 另外,OBM(Own Branding Manufaeturing),即“自有品牌”。“原创品牌生产”,是企业间激烈竞争的产物,也是定牌加工的高级形式。这种形式在商业企业中主要发生于大型超市或商场或专门商店,而且产品只在自己的店内销售。比如,家乐福自有品牌产品是一种由家乐福从设计、原料、生产到经销全程控制的产品。由家乐福所严格挑选出来的供应商生产,贴有家乐福品牌的商品,但标明生产商名称和地址以及有关标准等。商业企业的“自有品牌”是从委托方的角度来说的,而从被委托方的角度来看,正是定牌加工。因为其产品全部是其指定的供应商生产的。只是使用委托方的商标或名称。生产企业的“自有品牌”则多是从OEM/ODM发展而来的。OSM(Origin StrategyManufacturer),其含义指“原创策略生产”。   综上,本文认为,定牌加工产生和存在的条件是强势品牌企业与加工成本低廉而质量上乘的企业之间的默契。狭义的定牌加工可以概括为:委托方商品=被委托方产品 委托方商标(品牌),广义的定牌加工是从加工生产方式的角度来理解的,不仅限于来料加工、来样加工企业。也包括任何企业形式采用这一生产形式,包括OEM、ODM、部分OBM、OSM等;不仅存在于国外(含港澳台)与国内企业之间,也存在与国内企业之间;不仅涉及委托方,也涉及被委托方;除了包括加工,也可以包括销售(工商管理机关对“定牌加工”所下的定义是非常狭隘的);不仅是扩大产能的手段,也是参与国际竞争的利器;不是单一模式,而是相互交错,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地位是相对的;不仅存在于生产企业之间。也发生于销售企业与生产企业之间。本文是从广义的角度使用这一概念的。   (二)定牌加工的种类   一般来说,委托方禁止被委托方销售其定牌加工的产品,但也有例外,主要看双方的约定,有无买断版权或其他权利。因此,定牌加工可以分为单一加工型和加工、销售复合型。   来料加工、来样加工等“三来一补”属于单一加工型,属于定牌加工的初始和初级阶段。销售复合型则是定牌加工的高级形式,ODM就是这种形式。因为有自己的品牌,在加工的同时,有制造、销售和服务的职能,ODM可以以任何经济形式出现。   按照加工委托的环节层次,可以划分为独家被委托型和普通被委托型。当然,普通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