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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志精密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第-尚志精密化学.PDF

发布:2018-04-24约2.42万字共1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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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004 【1010628 股东会通过】 尚志精密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资产,落实信息公开,特订本处理程序。 第二条、法令依据 本处理程序系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及「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 资产处理准则」有关规定订定。 第三条、资产范围 (一)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公债、公司债、金融债券、表彰基金之有 价证劵、存托凭证、认购(售)权证、受益证券及资产基础证券等 投资。 (二)不动产及其他固定资产。 (三)会员证。 (四)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 (五)金融机构之债权(含应收款项、买汇贴现及放款、催收款项)。 (六)衍生性商品。 (七)依法律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而取得或处分之资产。 (八)其他重要资产。 第四条、投资非供营业使用之不动产与有价证券额度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个别取得上述资产之额度订定如下: (一)非供营业使用之不动产,其总额不得高于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二)采权益法之长期股权投资及金融资产投资之总额不得高于净值的 百分之五十。 (三)投资个别有价证券之金额不得高于净值的百分之二十。 第五条、本公司取得之估价报告或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之意见书,该专 ~ 1~ 尚志精密化学公司 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程序 版次:004 【1010628 股东会通过】 业估价者及其估价人员、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与交易当事人不 得为关系人。 第六条、经法院拍卖程序取得或处分资产者,得以法院所出具之证明文件替代 估价报告或会计师意见。 第七条、取得或处分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之处理程序 (一)评估及作业程序 本公司取得或处分不动产及其他固定资产,悉依本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固定资产循环办理。 (二)交易条件及授权额度之决定程序 1.取得或处分不动产,应参考公告现值、评定价值、邻近不动产实 际交易价格等,决议交易条件及交易价格,作成分析报告呈请董事 长(应依核决权限表限定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超过额度则需经董事 会通过)核准后始得为之。 2.取得或处分其他固定资产,应以询价、比价、议价或招标方式择 一为之,并依本公司授权办法逐级核准后始得为之(应依核决权限 表限定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超过额度则需经董事会通过)。 3.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依所订处理程序或其他法律规定提报董 事会讨论时,应先经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并充分考虑各独立董事之 意见,独立董事如有反对意见或保留意见,应于董事会议事录载明。 (三)执行单位 本公司取得或处分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时,应依前项核决权限呈 核后,由使用部门及管理部负责执行。 (四)不动产或其他固定资产估价报告 本公司取得或处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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