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6360-199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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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 民共和 国国家标准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 16360一1996
Radiologicalprotectionstandard
forclinicalnuclearmedicine
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工作中有关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临床核医学应用放射性核素和药物进行诊断和治疗(不包括敷贴治疗)的单位和工作
人员。
2 引用标准
GB4792-19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8703-1988辐射防护规定
WS2-1996 医用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放射卫生要求
3 工作场所的分级和分区
3.,核医学的开放型工作场所根据操作放射性核素的权重活度分为三级,见表
表 1 临床核医学工作场所分级”
分 级 权重活度,MBq
50000
50^50000
50
注:1)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Q(CRP)第57号出版物.
2,权重活度一it911ni11LF曝0斋lt1XI#黯kY1:X}T};c0
3.2 供计算权重活度用的核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毒性权重系数见表2,
表 2 核医学常用放射性核素的毒性权重系数
类别 放射性核素 权重系数
Se,Sr 100
C,N,O,F,Cr,Ge
1
.腼Tc,1llln,11物In,12,1,ZOITI
H,-Kr.Xe.Xe 0.01
3.3 依据核医学操作性质而确立的修正系数见表30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一05一23批准 1996一12一01实施
GB 16360一1996
表3 不同操作性质的修正系数
操作方式和地区 修正系数
贮存
清洗操作
闪烁法计数和显像
诊断病人床位区
配药、分装
给药
简单放射药物制备
治疗剂量病人床位区
复杂放射性药物制备
34 核医学工作场所依据管理需要可分为三区,即控制区、监督区和非限制区。
3.4.1控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照射剂量可能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三的区域,如制备、分装放射性
药物的操作室、给药室、治疗病人的床位区等。
14.2 监督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的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三的区域,如使用放射性
核素的标记实验室、显像室、诊断病人的床位区、放射性核素或药物的贮存区、放射性废物贮存区等。
3.4.3 非限制区
在其中连续工作的人员一年内受到的照射剂量,一般不超过年限值十分之一的区域,如工作人员办
公室、电梯、走廊等。
4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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