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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建立与
供应商长期的互惠共赢关系,积累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培
育优质供应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制度,制
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
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
统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除燃料以外集团公司生
产、基建和经营活动中所需物资的供应商。
第四条 供应商管理遵循分级管理、严格准入、量化评
价、动态维护的原则。
第五条 供应商管理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开发及准入、
供应商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供应商使用、异议处理及供应
商库维护。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供应商按“三级管理”的原则,分为
一级供应商、二级供应商和三级供应商。集团公司建立供应
商库,对各级供应商实行统一管理。库内供应商资源共享,
各单位在符合本单位内控程序的条件下应充分利用库内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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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商不断充实本单位采购寻源途径。
第八条 一级供应商是指由集团公司组织审定的供应
商;二级供应商是指由各二级单位 ( 直属单位除外 ) 组织审定
的供应商;三级供应商是指由各基层企业组织审定的供应
商。
第九条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
的决策机构,负责决定一级供应商准入及其他重大问题处
理。
第十条 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组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供应
商年度评价结果和处置建议等重大问题处理。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物资部是供应商的归口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 责建立供应商管理体系, 组织制定供应商管理
程序及相关标准;
(二)负 责收集信息, 并组织相关部门完成供应商的准
入评价及审批工作;
(三)收集相关资料, 组织完成供应商定期评价和日常
管理工作;
(四)负 责制定一级供应商的考核评价体系;
(五)组 织开展供应商评价结果应用和分类分级管理
工作;
(六)负 责供应商管理中相关信息的反馈等工作;
(七)负 责协助一级供应商完成电子商务平台注册、 缴
费、注销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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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负 责对二级、三级供应商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备
案。
第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审核对一级供应商的的财务状
况、银行资信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对一级供应商进行准入技
术评价,并参与一级供应商推荐、供应商考核评价等工作,
对物资质量及服务水平提出反馈意见。
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参与一级供应商开发、
考核评价等工作。
(一)二 级单位负责建立二级供应商库, 并进行供应商
准入、分级分类、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
(二)基 层企业负责建立三级供应商库, 并进行供应商
准入、分级分类、日常管理及考核评价。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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