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修订送审稿审查意见20100910.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修订送审稿
审查会会议纪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8]102号文《关于印发〈2008年度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修订送审稿已编制完成,审查会于2010年9月9日-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主持,田国民副司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对规范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强副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审查委员会由13位专家组成(名单见附件一),其他参加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二。
会上,滕延京研究员代表修订组介绍了规范修订过程、主要修订内容。与会审查委员和专家对规范送审稿逐章、逐节、逐条进行了讨论和认真审查。审查意见如下:
1、审查委员一致肯定本规范的修订工作。认为两年多来修订组通过广泛调查、分析研究,在完善规范内容、努力与国际接轨、保证工程质量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修订组召开全体会议4次,专题研讨会13次。修订工作总结了近10年国内外建筑地基基础的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并经工程试算、协调和广泛征求意见,编制程序符合规定。
修订后的《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修订送审稿进一步明确了地基和基础设计中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概念清楚,设计人员容易掌握;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在全面修订的基础上,增加了基础的耐久性设计、山区地基中的岩石地基、深基坑开挖地基回弹再压缩变形计算、建筑抗浮稳定性计算、岩溶地基设计、桩基沉降计算、复合地基设计等内容,能满足工程实践的需要;并完善了基坑工程、检验与监测等内容。修订后的规范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使地基基础设计更加合理、便于操作,反映了我国地基基础设计的特点和技术先进性,基本实现了与国际先进标准规范的接轨。规范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主要修改意见:
1)3.0.5第3款修改为“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及基础抗浮稳定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
2)4.2.4中三轴试验“应”建议改为“宜”。
3)5.4.3条文说明中增加抗浮构件的设计安全度的相关内容;
4)6.3节针对压实填土和未经填方设计的填土应分别编写,并增加强制性条文;
5)6.4.3滑坡推力安全系数建议提高0.05;
6)8.4.22“带裙房的高层建筑下的大面积整体筏形基础,其主楼下筏板的整体挠度值不应大于0.5‰”,修改为不宜大于0.5 ‰;
7)8.5.12“非腐蚀环境中的抗拔桩,当桩身裂缝宽度满足设计要求,可将桩身竖向主筋直径增加3mm,作为腐蚀余量”,因经验不足,建议删掉。
其他修改意见见附件三。
3、审查委员会对修订组建议的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审查,同意3.0.2条、5.3.1条、5.3.4条、6.4.1条、7.2.7条、7.2.8条、8.2.8条、8.4.6条、8.4.9条、8.4.11条、8.5.10条、8.5.13条、8.5.20条、8.5.22条、9.1.9条、9.5.3条、10.2.1条、10.2.10条、10.2.13条、10.3.2条作为强制性条文,建议第3.0.5条、6.1.1条、6.3.1条、8.4.18条、9.1.3条、10.2.14条、10.3.8条修改后作为强制性条文,修改意见见附件四。
4、会议一致同意通过送审稿,无原则性意见分歧,建议修订组按审查意见完成报批稿,尽快按规定上报审批。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修订送审稿审查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
附件一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修订送审稿审查委员名单
附件二 出席《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02修订送审稿审查会议人员名单
附件三 审查会议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表
附件四 审查会议建议的强制性条文修改意见
附件三:
审查会议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总表
3.0.5 第3款修改为“计算挡土墙、地基或滑坡稳定及基础抗浮稳定性时,荷载效应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但其分项系数均为1.0”;4.2.2 三轴试验“应”建议改为“宜”。5.1.3 将此条恢复为强制性条文,地下室设置问题在条文中说明。5.4.3 条文说明中增加抗浮构件的设计安全度的相关内容。6.3节对针对压实填土和未经填方设计的填土应分别编写,并增加强制性条文。6.4.3 滑坡推力安全系数建议提高0.05。8.4.22 “带裙房的高层建筑下的大面积整体筏形基础,其主楼下筏板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