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综合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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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家庭财产综合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保险合同
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及其他投保人与保险人共同认可的书面或者
电子协议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
的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
(二)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等);
(三)室内装潢;
(四)室内财产:置于室内的家具、家用电器(除移动电话、便携式电脑等便携式家用
电器)、床上用品、、厨房用具、卫生洁具等财产。
投保人可自由选择需要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具体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
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标的为准。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二)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各类收藏品等珍贵财物;
(三)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电
子存储设备,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四)交通工具、日用消耗品(含烟、酒、食品及药品)、养殖物及种植物;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照相机、音像制品;
(六)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七)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7 天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八)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
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违章建
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九)国家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危险建筑以及处于危险状态下的房屋;
(十)非钢结构、非钢筋混凝土结构以及非砖混结构的房屋;
(十一)其他不属于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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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座落在保险单载明地址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损失
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
滑坡、地面突然塌陷;
(二)火灾、爆炸;
(三)空中飞行物体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四)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
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
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与被保险人共同居住的人员或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家政服务
人员、看管人员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海啸;
(五)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但因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
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
第七条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
造成本身的损毁;
(二)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
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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