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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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学校师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一、?食物中毒原因:
由于学校向师生提供的食品的进货渠道、质量以及气温、消毒、加工、存放和操作人员的健康等原因,稍有不慎极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预防办法:
1、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制订制度,落实措施,加强教育检查,责任到人。
2、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无健康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
3、严格把好食品验收关,杜绝不洁、变质或三无食品流入,做好验收记录。
4、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煮熟烧透,加工好的食物及时要进入熟食间冷却。
5、严格熟食间的管理,防止熟食再污染。
6、做好留样食物的记录并签名,留样食品须保留48小时。
7、严格各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要正确、时间要保证。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立即报局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同时报区卫生监督所,托幼单位还要报区儿保所。学校应立即把患者送往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2、学校主要领导要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制订有效措施,具体落实人员分工。
3、学校保健老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册登记,统计好患病师生的具体情况(包括:班级、人数、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就医情况等),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监所进行调查。
4、听从区卫监所和专业部门的专业指导。
5、积极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谅解。
四、?责任追究:
在师生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瞒报、黄宝、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教育行政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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