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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管理.doc

发布:2016-11-21约3.1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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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务管理 车辆管理规定 签发人: 1.1车辆管理原则 1.1.1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为车辆调度员,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管理及督办车辆保险事宜。 1.1.2驾驶员负责车辆驾驶,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为车辆的直接责任人。 1.2车辆使用范围 1.2.1公司重要客人的接待。 1.2.2公司领导的公务外出。 1.2.3公司重要的业务活动。 1.2.4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 1.2.5财务银行取、汇现款。 1.2.6公司行政物品采购。 1.2.7各部门员工如因工作任务紧急、情况特殊等的其他用车。 1.2.8除上述集体外出活动外,原则上不用于其他长途。 1.3用车程序及批准权限 1.3.1短途用车,由用车人根据用车事由填写《派车单》, 1.3.4驾驶员应随身携带《出车日记》,每次完成出车任务后,应及时根据《派车单》有关内容填写《》 1.3.5驾驶员应定期将《派车单》顺号集中交综合办公室保存,并将所发生的车辆费用粘贴整齐,综合办公室对照《出车日记》审核后,按照费用报销程序报销。 1.3.6 公司任何领导凡使用公务车辆(除紧急情况),须提前办理车辆派遣单,如没有派遣单的,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如没有派遣单私自出车者,综合办公室视情节给予当事人处罚,出现其他任何情况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负责。 1.4车辆油耗管理 1.4.1公司车辆的加油必须有同车人签字予以证明,若遇紧急情况,驾驶员需报综合办公室同意,油费经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1.4.2每次油款清帐后,驾驶员需统计该车油耗、里程,上交综合办公室存档管理。 1.4.3每月综合办公室在统计各车辆油耗、里程,原则上油耗每月与其他月份不得相差:百公里≧1油耗,如有超标现象驾驶员必须书面形式汇报,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审核,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车辆费用,综合办公室主任有权拒绝车辆费用的报销或对责任人处罚。 1.5司机管理规定 1.5.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则,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司机行驶必带的相关证件,由司机负责保管。 1.5.2司机应按公司行政部签发的《派车单》执行公务,凡无派车单或既无派车单又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出车的,对司机罚款50元。如途中调遣用车的须经综合办公室批准执行,回后补办派车单。 1.5.3司机是安全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出车前(后)司机都要例行检查车辆刹车制动装置和方向操纵装置等主要机件,并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检修或加补,坚决杜绝带故障出车的现象。 1.5.4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每周六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车辆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1.5.5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1.5.6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赛车等),酒后驾车、疲劳开车、带病开车等。如有酒后驾车现象出现直接予以辞退,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车内领导有紧急事情或指示超速的,领导负责罚款),但由此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司机要抽时间学习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 1.5.7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用车司机应及时电话通知综合办公室说明原因,申请延时。 1.5.8司机身上配带的通信工具,必须处于开机状态,对公司领导的电话,尽快回复。 1.5.9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放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不按规定造成车损或罚款自负。下班后应将车辆按公司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1.5.10不准私自用车,公司员工(包括司机)未经批准因私人事宜在市内一次罚款100元,长途车视距离远近,处以100—1000元罚款。 1.5.11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发生事故由司机承担全部赔修责任。并按《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1.5.1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不准随便离岗。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说明去向及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5.13司机对综合办公室的派车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不得因私事(自己、他人)绕道行驶。 1.5.14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不准随便插言。 1.5.15司机对装载运输的货物数量负责(有押送人员除外)。 1.5.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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