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工程计价要点解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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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程计价 第一节 建设工程计价表计价 第二节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三节 措施费及其他费项目计算 第一节 建设工程计价表计价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 一、说明 (一)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本费用计算规则)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配套执行。 (二)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保证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费用标准,施工单位不得让利。此项费用的计取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核定,并进行监督,未经核定不得计取。 (三)不可竞争费包括: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2、工程排污费; 3、安全生产监督费; 4、住房公积金: 5、社会保障费; 6、税金; 7、有权部门批准的其他不可竞争费用。 以上不可竞争费在编制标底或投标报价时均应按规定计算,不得让利或随意调整计算标准。 (四)措施项目费原则上由编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别计算。除了不可竞争费必须按规定计算外,其余费用均作为参考标准。 (五)管理费和利润统一以人工费加机械费为计算基础。 (六)包工不包料和点工按本费用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 1、包工不包料:适用于只包计价表人工的工程。 2、点工:适用于在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由于各种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清理等不在计价表范围内的用工。 3、包工不包料、点工的临时设施应由建设单位提供。 二、费用项目划分 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1、人工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直接从事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房租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 2、材料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材料、构件和半成品材料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乘以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机械费:指应列入计价表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相应的我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费。 4、管理费:包括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费、远地施工增加费、非甲方所为四小时以内的临时停水停电费。 5、利润: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建筑与装饰工程造价的利润。 (二)措施项目费 1、环境保护费:指正常施工条件下,环保部门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收取的噪音、扬尘、排污等费用。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脚手架挂安全网、铺安全竹笆片、洞口五临边及电梯井护栏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消防设施及各类标牌摊销费、施工现场环境美化、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施工出入口清洗及污水排放设施、建筑垃圾清理外运等内容。 3、临时设施费:指施工单位为进行建筑与装饰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产和生活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 临时设施费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等费用。 4、夜间施工增加费:指规范、规程要求正常作业而发生的照明设施、夜餐补助和工效降低等费用。 5、二次搬运费:指因施工场地狭小而发生的二次搬运所需费用。 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转至施工场地,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 7、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指模板及支架制作、安装、拆除、维护、运输、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8、脚手架费:指脚手架搭设、加固、拆除、周转材料摊销等费用。 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指对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和设备采取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10、施工排水、降水:指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排水、降水费用。 11、垂直运输机械费:指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费用。 12、室内空气污染测试:指对室内空气相关参数进行检测发生的人工和检测设备的摊销等费用。 13、检验试验费:是指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发生的费用。除此以外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如已有质保书材料,而建设单位或质监部门另行要求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及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试验费等应另行向建设单位收取。 14、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工期有特殊要求,则施工单位必须增加的施工成本费。 15、工程按质论价:指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完成的单位工程质量达到经有权部门鉴定为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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