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融资租赁合同之须予披露交易.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
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
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
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有關融資租賃合同之
須予披露交易
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承租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與出租人
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據此,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出售租賃資產,總代價
為人民幣100,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113,000,000元),而出租人同意在租
賃期內將租賃資產回租予承租人。於租賃期屆滿後,在承租人結清其
於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並履行完畢其他義務
的前提下,出租人應將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以人民幣1,000元的名義價款
轉讓予承租人。
由於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擬進行的交
易構成本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申報及
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股東批准的規定。
緒言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承租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
公司)與出租人訂立融資租賃合同,據此,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出售租賃
資產,總代價為人民幣100,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113,000,000元),而出 租
人同意在租賃期內將租賃資產回租予承租人。於租賃期屆滿後,在承租
– 1 –
人結清其於融資租賃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並履行完畢
其他義務的前提下,出租人應將租賃資產的所有權以人民幣1,000元的名
義價款轉讓予承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
融資租賃合同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日期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訂約方
(i) 蘇銀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出租人;及
(ii) 蚌埠中建材信息顯示材料有限公司,作為承租人。
主要事項
向出租人出售租賃資產
根據融資租賃合同,承租人同意出售,且出租人同意購買,承租人原先
擁有之租賃資產,總代價為人民幣100,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113,000,000
元)。該代價是在參考租賃資產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之資產淨值
約人民幣106,709,961元(相當於約港幣120,582,256元)的基礎上經訂約方公
平磋商後釐定,並按以下方式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
I. 以下條件獲達成後,在承租人發出付款通知書後的五個工作日內,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5,000,000元的第一筆款項:
1. 出租人與承租人已簽署融資租賃合同且已生效;
– 2 –
2. 出租人與承租人已簽署關於租賃資產的轉讓合同且已生效;
3. 保證人已簽署保證合同且已生效;
4. 承租人已提供同意進行融資租賃合同及其項下交易的股東決議;
5. 保證人已提供同意提供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的總經理決定;
6. 出租人已收到加蓋公章的租賃資產的發票複印件;
7. 出租人已收到承租人的付款通知書;及
8. 出租人已收到受益人為出租人的關於租賃資產的保險憑證。
II. 以下條件獲達成後,在承租人發出付款通知書後的五個工作日內,
出租人應向承租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95,000,000元的第二筆款項:
1. 出租人已收到承租人的付款通知書;及
2. 出租人已收到承租人支付的人民幣2,000,000元的風險抵押金及
人民幣2,500,000元的手續費。
於出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向承租人支付數額為人民幣5,000,000元的第
一筆款項之日,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即自承租人轉移至出租人。
售後回租租賃資產予承租人
根據融資租賃合同,於租賃期內,租賃資產將回租予承租人,總租金為
約人民幣113,521,990元(相當於約港幣128,279,849元),當中包括(i)租賃本
金約人民幣100,000,000元(相當於約港幣113,000,000元);及(ii)租賃利息約
人民幣13,521,990元(相當於約港幣15,279,849元),租賃利息按照中國人民
銀行同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