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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评价及社会评价.pptx

发布:2020-02-24约4.93千字共49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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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投资项目的经济合理性。 ;一、国民经济评价范围和内容;二、国民经济效益与费用识别;1. 基本原则;2. 边界原则;3.资源变动原则;国民经济效益: 项目对国民经济所作的贡献 ;1.直接效益与直接费用; ——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做出的贡献与国民经济为项目付出的代价中,在直接效益和直接费用未得到反映的那部分效益和费用。 ;项目的外部效果通常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环境影响;项目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项目的一种间接费用,这种间接费用一般较难定量计算,近似的可按同类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估计,或按恢复环境质量所需的费用估计。有些项目含有环境治理工程,会对环境产生好的影响,评价中也应考虑相应的效益。环境影响有时不能定量计算,至少也应当作定性描述。项目的外部效果通常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 ;技术扩散效果;“上、下游”企业相邻效果;大多数情况下,项目对“上、下游”企业的相邻效果可以在项目的投入和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中得到反映,不应再计算间接效果。 例如显像管厂项目的产品如以进口替代计算其影子价格,就不应再计算电视机厂生产受到刺激增加生产和降低成本带来的间接效益。也有些间接影响难于反映在影子价格中,需要作为项目的外部效果计算。 ;乘数效果;价格影响;在计算项目的外部效果时须注意不能重复计算,特别要注意那些在直接费用和效益中已经计入的不应再在外部效果中计算。 同时还要注意所讨论的外部效果是否确应归于所评价的项目。 在考虑外部效果时,特别需要避免发生重复计算和虚假扩大项目间接效益的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项目的产出物以影子价格计算的效益已经将各种连锁效益考虑在内了,项目的产出物影子价格以消费者的支付意愿计价,就已经充分计算了产出物的效益,不应再计算间接效益;;项目的投入物影子价格大多数也已经充分计算了投入物的社会费用,并已经将充分利用原有生产能力和其他资源所得到的社会收益从费用中扣除,不应再重复计算间接的上游效益。 有些间接效益能否完全归属所评价的项目,往往也是需要仔细论证的 比如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制约因素往往不止一个,??能有能源、交通运输、通讯等等,瓶颈环节有多个,不能简单的归于某一个,在评价交通运输项目时,要考虑到其他瓶颈制约因素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影响。不能把当地经济增长都归因于项目带来的运力增加,简单地用当地经济增长量与运力增长量的比值来计算项目的间接效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收 国内银行借款利息 国家和地方政府给予项目的补贴 ; 影子价格是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计算国民经济效益与费用时专用的价格,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项目的主要投入物和产出物价格,原则上都应采用影子价格。 ; (1)外贸货物影子价格,是以口岸价为基础,乘以影子汇率加上或者减去国内运杂费和贸易费用。 投入物影子价格(项目投入物的到厂价格) =到岸价(CIF) ×影子汇率+国内运杂费+贸易费用 产出物影子价格(项目产出物的出厂价格) =离岸价(FOB)×影子汇率-国内运杂费-贸易费用; ——是指外经贸机构为进出口货物所耗用的,用影子价格计算的流通费用, 包括:货物的储运、再包装、短途运输、装卸、保险、检验等环节的费用支出,以及资金占用的机会成本,但不包括长途运输费用。 贸易费用=货物的口岸价×贸易费率 贸易费率由项目评价人员根据项目所在地区流通领域的特点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定。; ——是以市场价格加上或者减去国内运杂费作为影子价格。 投入物影子价格——到厂价 产出物影子价格——出厂价; 有些货物或者服务不完全由市场机制形成价格,而是由政府调控价格,例如由政府发布指导价、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等。这些货物或者服务的价格不能完全反映其真实价值。在进行国民经济评价时,应对这些货物或者服务的影子价格采用特殊方法确定。 确定影子价格的原则: 投入物——按机会成本分解定价 产出物——按消费者支付意愿定价。 ;(1)电价作为项目投入物的影子价格, 一般——按完全成本分解定价, 电力过剩时——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 电价作为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可按电力对当地经济边际贡献率定价。 (2)铁路运价作为项目投入物的影子价格, 一般——按完全成本分解定价, 运能富裕的地区——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 (3)水价作为项目投入物的影子价格: 按后备水源的边际成本分解定价,或者按恢复水功能的成本计算。 水价作为项目产出物的影子价格:按消费者支付意愿或者按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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