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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营业税解析.ppt

发布:2016-03-21约9.69千字共11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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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1. 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非工业劳务 七个行业 2. 在境内销售无形资产 有偿转让无形资产 在境内使用 3. 在境内销售不动产 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或永久使用权 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时要视为销售行为看待 不动产在境内 (二)税目和税率 1. 交通运输业 3% 2. 建筑业 3% 3. 金融保险 5% 4. 邮电通信业 3% 5. 文化体育业 3% 6. 服务业 5% 7. 娱乐业 5~20% 8. 转让无形资产 5% 9. 转让不动产 5% (三)计税依据、起征点 1. 价格+价外费用 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2. 特殊规定 交通运输: 旅游企业: 建筑业: 金融业: 保险业: (三)计税依据、起征点 2. 特殊规定 文化体育业: 娱乐业: 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等: (三)计税依据、起征点 3. 价格核定 A. 当月同类 B. 近期同类 C. 组成价格 4. 起征点 (四)税收优惠 (五)税款的计算及缴纳 计算 几种特殊征税行为: 建筑业,邮电业,服务业 税负缴纳:时间,地点 二、营业税筹划要点及案例分析 (一)纳税人的筹划 1. 基本情形: 混合销售行为 兼营行为 委托代销和代购商品 2.筹划的出发点:税负比较 思考:有些筹划方案是税收筹划吗? 课本案例4-1 P85 课本案例4-10 P94 3. 相关因素分析: 营销方式的影响 行业特许影响 企业组织形式变化的成本 具体的操作手段 4. 基本思路: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转换 纳税人筹划的案例 基本情况: 某制药厂是一家以生产葡萄糖输液为主产品的企业,产品远销全国,2003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03年至2006年,该企业一直采用将随同药品销售收取的运费,直接冲减当期的“销售费用”,降低税收负担。运费收入总计2171017元。 同时为了保证企业上述的税收筹划不出问题,又请有关人员设计了细致的方案: 第一步: 设立不对外承运货物运输业务的二级非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主要负责运输制药厂对外销售的货物,核算运送药品所取得的运输收入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负责按月向地税局申报缴纳营业税,和按月将运输收支相抵后的盈亏数额以会计报表形式上报纸药公司合并报表 第二步: 对外应收款项均由制药公司负责统一核算,制药公司将一同收取的运费收入,作代收代付费处理,两公司按提供的不同票种分记往来账,(运输公司开运费发票,制药公司开货物发票)。制药公司2006年—2007年共为运输公司代收代付运费3321000元。 主管国税机关的态度: 运输公司不是独立核算的企业,其收取的运输费用是药品销售价格的价外费用,不能缴纳营业税,要缴纳增值税。 因此补税如下: [3321000/(1+17%)*17%]=482538.45元 同时进行了税收处罚。 企业的困惑: 为什么自认为十分细致的筹划方案,却带来了这么大的问题呢? 会不会有真正的税收筹划方案呢? 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 方案一: 如果企业发生的运费不大,可以将运费收入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起作为混合销售收入缴纳增值税,同时运输过程发生的物资消耗,符合规定的可以做增值税进项扣除。 这个方案可以避免在机构设置、财务核算、缴纳税收方面带来的不必要麻烦。 方案二: 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自运业务收入能给本企业带来较高利益,且在经营上确实需要本企业提供运输的制药厂,可以采用设立独立核算的运输公司,自负盈亏、单独纳税的运输公司,把运输业务分离出去,由运输公司负责承运货物,并且直接结算运费,同时开具发票,独立核算盈亏,缴纳所得税。也可以由药厂代垫代收运费,但必须符合政策规定。 方案三: 如果药厂同时兼营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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