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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正式版(适用于核定征c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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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首 页 鉴 证 报 告 类 型√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经审查客户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客 户 全 称 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签名: 审核日期 广州市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 XX 月XX日至XXXX年 XX 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提示: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页次 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页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二)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提示:例如对《准则》规定的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程序等等的说明。由于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上2007年和2008年存在税率差异(法定税率分别为33%和25%),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 二、鉴证结果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存在性和有效性,考虑了内部证据、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行次 重要事项 纳税人自报情况 注册税务师审核意见 1 账簿设置情况 2 收入核算情况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4 纳税申报情况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6 其他情况 [提示: 1.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确认的结果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审核意见,发表审查结论; 2.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包括内容阐述、应附的相关报表、附件; 3.发表无法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由于无法确认有关纳税调整及其应纳税额,因此,除本报告的第五至第九部分不作阐述外,本报告的其他部分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包括内容阐述、应附的相关报表、附件.] (无保留意见采用): 经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 1. 收入(或成本费用)总额: 元; 2. 不征税收入: 元; 3. 免税收入: 元; 4. 应税收入额: 元; 5. 税务机关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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