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试奖惩制度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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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试奖惩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鄂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精神,提高培训实效,使校本培训工作在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方面切实发挥作用,特制定以下培训考核制度: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负责人,副校长、教导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的校本培训考核小组。小组成员认真组织培训,并严格要求进行考核。
二、学校在职教师必须人人参加培训,保证出勤,出勤不足者将影响考核。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要求、起止时间、学时计算、考核办法等根据学校具体情况每年制定计划报区教师进修学校批准后执行。
三、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每周教育沙龙、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四、教师应依据个人三年发展指标有自学计划,按时完成任务,由学校领导小组审批、认定、考核后,方可记入证书中。
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学研究和培训,鼓励教师树立终身教育思想,倡导学习型组织的建立,提倡教师将学习、反思与实践有机结合,特规定如下:
1、对在各级教学比武中取得好成绩和各级公开中提供课或进行
经研究交流者成绩为满分。
2、在学校出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3、教研组长履行职责,积极带领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效果好的培训成绩为满分,教师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写论文、写反思,档案整理规范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4、自觉坚持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及时完成书法练习的为满分。
5、积极对教学实践进行反思,撰写教学论文、案例等获得区级以上奖项的培训成绩为满分。
6、认真参加信息技术培训,坚持使用信息技术或其它电化教学手段辅助的教学的为满分。
7、积极参加读书活动,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科研,除完成学校任务,所撰写的论文、案例、反思、随笔等选入学校编辑的专辑、专刊中,培训成绩为满分。
五、学校将校本培训成绩记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考核成绩与教师学期工作量化和绩效工资挂钩,并作为评聘的主要依据。
六、校本培训不合格者,需要认真补课,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为加强我院护理团队建设,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提高护士业务素质,杜绝护理差错,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调动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证临床护理安全,护理部参照《护理人员培训制度》,《院内三基三严训练制度》,《护士规范化培训》等相关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护士业务学习及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原则
夯实基础,注重实践原则;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考用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0、1、2及3级护士,实习护士。
三、考核内容
(一)基础理论
培训内容主要为《护理学分册》《儿科护理学》《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核心制度、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及临床病例。
(二)基础操作
基础护理操作及专科技术操作。
四、培训考核方式
针对不同层级护士,以理论与实践技能作为考核总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科室组织培训
由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安排本科室护士培训。
(二)医院组织培训
由护理部、内训部组织安排各科护士长、各科派出进修人员对全院护士
进行培训。
护理部、内训部通过笔试、实际操作等方式对护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记录在档,并与晋级、评优挂钩。
五、业务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培训及学习形式
1、护理部、内训部负责组织全院性业务学习。凡院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及考核,在规定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找人替代,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护理部、内训部请假。无故缺席人员,处以500元人次罚款。
2、护理部、内训部有计划的完成护士岗前培训、护士层级培训、专科护士培训、护理管理人员培训。
(二)考试考核制度
1、1级护士每季度集中进行院内培训1次,由护理部、内训部统一安排老师讲课;自学3次,由护理部、内训部划定学习范围,并根据每次学习内容考试3次。
2、2级护士每半年集中进行院内培训1次,由护理部、内训部统一安排老 师讲课;自学2次,由护理部、内训部划定学习范围,并根据每次学习 内容考试2次。
3、3级护士每年度集中进行院内培训1次,由护理部、内训部统一安排老 师讲课,随堂考核一次。
(三)奖惩制度
(1)每次考试满分人员给予1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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