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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知识讲解.ppt

发布:2017-11-20约5.04千字共28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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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迁出本市的: 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明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1、首先将自己的社保转出深圳市; 2、单位将住房公积金封存; 3、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 办理公积金销户后,公积金联名卡里的余额(公司部分及个人部分)可以提出 其他住房消费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培训 主讲人: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和所在单位缴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主要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职工购房、大修、翻建或租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提取一定金额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的介绍 一、是住房消费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偿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4)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本市范围内自住住房租金。 二、是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户籍迁出本市的;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8)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和非户籍职工购买本市住房的; (2)职工本人为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配偶应当为共同申请人;父母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可以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若不参与额度计算,可以成为共同还款人。 (3)除配偶、父母、子女外,职工购买的住房有其他权利人的,职工不能以该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计算标准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 名下房产套数计算;家庭的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四、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按等额本息法计算)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2、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总价与首付款的差额; 3、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人参与额度计算的,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4、连续三年以上均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每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 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而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递增、利息比重逐月减少。 (2)等额本金还款法: 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中,同时付清上一还款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本还款方式,价款人在开始还贷时,每月负担比等额本息要重,但随着时间推移,还款负担会逐渐减轻。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法,总的利息支出比较低。 举例: 借款20万元,还款期限20年,按照目前大多数银行利率,选择等额本息法,月均还款1376.9元,还款总额33万元,其中支付利息13万元;选择等额本金法,第一年月均还款在1700元左右,最后一年800左右,还款总额31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1万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 九、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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