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取专项宣传(二).ppt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专项宣传(二)
华为人事服务中心
员工保障处
二○一一年十月
一、公积金提取业务开展时间及提取指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55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福田区侨香路与安托山9路交汇处侨香村1栋裙楼
(1)公交车线路: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
B729至“翠海花园站”;
(2)地铁线路:蛇口线 (即2号线):侨香站C1出口。
第二批上线提取业务类型
开展时间
办理地点
提取指南
1
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9月28日起
公积金中心
办事大厅
2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3
购买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公积金业务
银行网点
4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5
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6
其他住房消费
1、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前,必须先修改公积金联名卡借记卡账户和公积金账户的密码,具体密码修改和密码遗忘重置方法详见第5页胶片FAQ第2题。
2、除首次办理公积金业务仍需到公积金联名卡发卡银行公积金业务网点外,员工可跨行就近选择建行、招行、中行任一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3、中行公积金华为服务点地址:居里夫人大道与隆平路交界处,天涯食府旁边,详见附件地图。
为给华为员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中行已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取消华为服务点网上预约功能,将服务对象限定为华为员工。华为员工可直接采取电话预约,预约10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办理时请携带工卡,以备中行工作人员查验。
预约电话 (预约时间同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30-12:00、下午14:00-16: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除中行公积金华为服务点外,中行、招行、建行公积金网点仍采取网上预约方式办理提取业务。
二、办理提取业务重要提示
消费情形
可提取额度
办理次数
首套
二套房
三套房及以上
(一)购买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存储余额
(不超过总房款)
存储余额的60%
(不超过总房款)
存储余额的60%
(不超过总房款,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1次/套
(二)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三)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月应缴存额×50%×租赁月数(≤12个月)(当月未提的,可以在申请年累计提取)
每年≤2次
(四)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可选择其中一种提取方式)
上月实际还贷×还贷月数(≤12个月)
月应缴存额×60%×还贷月数(≤12个月),(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月应缴存额×60%×还贷月数(≤12个月)(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1次/年
上月实际还贷额
(不超过月应缴存额)
月应缴存额×60%(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月应缴存额×60%(月可提取额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1次/套
(五)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存储余额
(不超过总费用)
存储余额的60%
(不超过总费用)
存储余额的60%
(不超过总费用,2010年9月30日后建、翻、大修的、不予提取)
1次/套
(六)其他住房消费
月应缴存额×30%×月数(≤12个月)(当年款提取的,可以在申请年累计提取)
1次/年
注:1、住房消费提取均须留有1个月的月缴存额(月缴存额=申请当月缴费基数×10% );
2、住房套数以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计算。
三、住房消费情形可提取额度
四、FAQ
我可以委托公司或他人办理提取业务吗?
答:提取业务暂不能委托公司办理,但可以委托配偶或他人办理。委托配偶办理提取的,除按照《提取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除按照《提取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外,还应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答:首次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前,必须先修改公积金联名卡借记卡账户和公积金账户密码。
(1)借记卡账户密码可在发卡银行的柜员机更改;
(2)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最后1位为“X”的则以“0”代替),可登录深圳住房公积金网站修改密码,具体方法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登录-下载全部控件并安装-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输入验证码-登录。
如更改密码后又遗忘密码,请携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