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关于加快我市土地流转的调查与思考
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德州这个农业大市而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全市土地流转现状
近年来,我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40多万亩,约占耕地总面积的5%左右。
(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从流转土地的类型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流转形式:
1、以转包方式流转。转包就是农民将土地交他人代耕或交种养大户承包搞农业开发项目,这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如乐陵市黄夹镇大韩集村3个农户以每亩800元的价格承包了其他农户的50亩土地,建设了18个冬暖式大棚。目前,全市通过转包形式流转的土地占流转总量的50%左右。
2、以出租方式流转。出租就是承包户将承包地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以外的个人、单位用于规模化生产,这是目前比较规范、也为各方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符合市场规律的土地流转形式。如,宁津县柴胡店镇崔杨村成立了花卉苗木合作社,全村158户村民中有140户将承包地出租给了合作社。目前,全市以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占流转总量的25%左右。
3、以互换方式流转。互换是农户相互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承包地块进行交换的流转方式,这是一种在土地流转初期比较流行的方式。目前,全市互换流转土地占流转总量的15%左右。
4、以土地入股方式流转。股份流转就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并按比例进行利益分成的一种土地流转方式。如,乐陵市铁营镇小白张村建立了汇东农作物种植合作社,将全村土地集中经营,按股份红。目前,全市股份流转土地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
(二)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有相当部分的土地流转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有些虽签订书面合同的,条款也多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规定不具体,且大部分流转合同没有通过职能部门鉴证和备案,存在纠纷隐患。土地流转价格也存在不合理现象。二是农村土地流转使用不科学。少数土地流转后的经营者,缺乏对耕地的保护意识,为提高近期收益对耕地不施有机肥或施含有污染物的有机肥,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更有极少数承包户,假借土地流转之名对土地进行非法利用。三是农民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很好的尊重。有的村社干部不经农民同意或者委托,擅自签订流转合同;个别乡村基层组织和投资业主直接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然后采取行政命令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二、制约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
总的看,目前我市土地流转尚处于摸索、起步阶段,土地流转率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有一定差距(全省为6.7%,全国为8.1%),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更大(上海54.7%,浙江32%,江苏20.5%,广东18.7%),较低的土地流转率严重制约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土地流转进展较慢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由于土地具有特殊的生存保障功能,因而相当一部分农民把土地看做自己的命根子,恋土观念强,认为务工经商虽然收入高但有风险,宁可粗放经营,甚至不惜撂荒弃耕,即使外出务工也不愿转出土地,担心失业没地而生活养老没保障。同时,有些乡村干部对推动土地流转工作有畏难情绪,怕麻烦、怕出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倾向严重,致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无序的状态。
(二)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不完善。由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时间紧、任务重,一些地方承包合同不完善,再加上第二轮土地承包后多数村庄进行了土地调整,这使得目前土地经营权证书与实际种植面积严重不符。正因为如此,有些农户怕丧失土地经营权而不愿流转。
(三)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在多数乡镇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市场还没有形成,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门路;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没有配套的政策措施;乡村两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乡镇对土地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四)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由于我市城镇化和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吸纳农民就业能力不足,加之农民知识和技能储备不足,难以适应目前非农职业技能化的要求,导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难度很大。据调查,目前全市仍有100多万农民从事农业生产,这严重阻碍了土地流转进程。
(五)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在土地流转前,缺乏对种植大户和企业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资格审查及评估的市场准入机制;在土地流转后,又缺乏对农民利益的保护机制,流转业主一旦经营上出现失误,无法履约,一跑了之,常常给参与流转的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后,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