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docx
?一、总则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内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件的应对。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格局。
4.科学评估,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撑作用,运用先进的检测、检验和监测设备及技术,科学分析、评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依法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处置措施合法、科学、有效。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中心
-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
-发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
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承担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信息收集与报送等工作。
-负责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和应急演练。
3.成员单位职责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原因分析,依法采取相关控制措施;对涉案食品进行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和卫生学调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报告;提出卫生学评价和防控措施建议。
-公安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事件现场秩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及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及相关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及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测体系,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测工作,包括食品质量安全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监测等。
2.加强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
(二)预警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预警级别。
2.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3.根据预警级别,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发布。
四、应急响应
(一)事件报告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报告。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