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发票服务(网上验旧)操作说明.doc

发布:2017-01-28约小于1千字共8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发票服务(网上验旧)操作说明 打开“上海税务网”——“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进入” 网址: 录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用户名: 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发票服务” 插入电子申报USB棒(即CA证书),选择USB种类,录入CA密码,点击“登录” 五、进入“发票服务”界面,点击“发票验旧” 六、点击“开始按钮” 七、系统开始进行验旧前的数据准备,请稍作等候,不要关闭窗口。 八、在“待验旧库存信息”中勾选本次需要验旧的发票号段后,点击“验旧”按钮 九、验旧结束后,可以点击页面底部的“通知书”按钮,打印验旧结果通知书。也可以直接返回。 十、注意要点: 1、应确保纸质发票信息和电子信息的一致; 2、已验旧的发票不得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 3、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后,隔天可网上验旧; 4、验旧结果通知书可自行打印备查。 5、网上验旧完成后请核对您的发票库存信息,发票库存信息内的发票号段为未使用或发票数据未采集的发票号段。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