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服务(网上验旧)操作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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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服务(网上验旧)操作说明
打开“上海税务网”——“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进入”
网址:
录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用户名: 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发票服务”
插入电子申报USB棒(即CA证书),选择USB种类,录入CA密码,点击“登录”
五、进入“发票服务”界面,点击“发票验旧”
六、点击“开始按钮”
七、系统开始进行验旧前的数据准备,请稍作等候,不要关闭窗口。
八、在“待验旧库存信息”中勾选本次需要验旧的发票号段后,点击“验旧”按钮
九、验旧结束后,可以点击页面底部的“通知书”按钮,打印验旧结果通知书。也可以直接返回。
十、注意要点:
1、应确保纸质发票信息和电子信息的一致;
2、已验旧的发票不得作废,只能开具负数发票;
3、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后,隔天可网上验旧;
4、验旧结果通知书可自行打印备查。
5、网上验旧完成后请核对您的发票库存信息,发票库存信息内的发票号段为未使用或发票数据未采集的发票号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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