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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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工程2003〕65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和意见,请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筹备组代章)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建设工程招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建设工程招标应以技术、管理、信誉、业绩、履约能力和合理报价等条件进行竞争。
第三条 招标是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凡具备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不受地区、部门和行业的限制,也不受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的全资、控股公司投资并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接受委托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五条 概算价格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概算价格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招标,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咨询、设备、物资采购和大件运输等招标。
第七条 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实行两级管理。集团公司直接投资并控股的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由集团公司组织管理,由所属项目公司或建设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设备和主体工程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其他项目和设备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批准。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工程项目的招标由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公司组织。集团公司工程部参与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工程项目,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工程项目的主要设备和主体工程的招标工作。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公司投资并控股的工程项目的主要设备和主体工程的招标结果,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其他项目和设备招标结果报招标办审核备案。
第二章 组织
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集团公司领导下,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招标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负责日常事务。项目法人成立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项目法人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招标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 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负责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有关管理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其职责是:
(1)指导、监督集团公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
(2)负责批准集团公司有关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3)按规定审核批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领导小组;
(4)负责审批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直接投资并控股的建设项目的主要设备、主体工程的招标结果;
(5)研究决定集团公司招标工作的重大事项。
招标办设在集团公司工程部,其职责是:
(1)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建设工程招标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活动进行具体指导、管理和监督;
(3)组建并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评标专家库;
(4)参与建设工程项目主要设备、主体工程的招标文件审查和招标评标工作;
(5)对主要设备、主体工程,根据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上报的招标结果,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6)对主要设备、主体工程以外的其他招标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备案;
(7)负责受理解决招投标争议;
(8)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项目法人组织成立,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
(2)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工程项目招标有关文件;
(3)按第七条规定向集团公司报送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有关材料;
(4)批准成立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
(5)负责审定工程项目标底;
(6)负责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和定标等工作;
(7)负责对工程项目招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8)根据评标报告形成工程项目招标意见,并按规定报集团公司审批或备案,其内容应包括:招标过程、评标报告和项目法人招标意见等。
第三章 招标
第十二条 项目法人具有招标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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