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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评聘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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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PAGE 62 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方案一: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当年被学校作试聘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计分办法 1、近三年年度考核分(90分):三年中由近及远分别以40%、30%、20%计入总分,新调入教师不满三年的:两年分别以50%、40%计分;一年的以90%计分。(当年参加职评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中,最高者的考核分为100分,其他教师的考核分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5分):列表交全校教师打分,满分为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校评审组测评(5分):校评审组给当年具备职评条件的对象评分,满分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附加分(不封顶) (1)教龄每年加0.1分。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3分。(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0.5分。(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0.5分。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全面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师,春蚕奖,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先进折半加分。 (6)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各类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相同级别三等奖加分。以其中一项计分。 三、附则 1、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全会(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校务 方案二: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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